单笔律师费8680万元,每天68.88万元——是破产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也是破产管理人的专业价值体现。
破产案件在近两三年以来开始升温并将不断攀升。今年,深圳、北京、上海破产法庭相继成立。上百家法院陆续设立了破产审判庭。专门的破产审判机构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司法保障,也是破产案件类型化、专业化的体现。
据报道,目前已有61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或清算,今年已有400多家房企破产,50%车企面临破产……僵尸企业出清、危困企业拯救,急需专业的破产案件审判法官和破产管理人。
鉴于此,我们特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原庭办主任田老师、深圳破产法庭法官A老师、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胜锋博士、武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张亚琼博士四位专家,分别从破产案件办理难点与热点、破产清算实务、破产重整实务、破产管理人实务操作解析四大板块进行体系化的讲解,以期帮助有志于从事破产业务的律师、会计师及相关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新知识储备、提升业务能力。
培训对象
从事破产案件审判的法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机构破产管理人的从业人员;破产案件衍生诉讼的代理人;破产重整投资人;其他从事与破产业务有关的人员。
课程安排
2019/12/28(周六)上午 8:30-12:00
《破产立案审查与破产清算实务》
讲师:田老师,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庭办主任。
2019/12/28(周六)下午 14:00-17:30
《从九民会议纪要看破产案件办理的难点与热点》
2019/12/29(周日)上午 8:30-12:00
《公司重整法律实务前沿问题》
2019/12/29(周日)下午 14:00-17:30
《破产管理人实务操作解析:以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为例》
讲师:张亚琼,法学博士,武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曾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破产法热点透视》副主编。
*以上讲师均已接受邀请,没有特殊情况不会调整,具体以报到通知为准。
课程概况
主办方:破产法实务、资产界、律簇
时间:2019年12月27日-29日(周五下午及晚上报到,周六周日培训)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03号湖北大厦楚天大酒店五楼宜昌厅
费用:3800元/人;三人以上组团价3500元/人。(包括培训费、教材费、会务费用,不包括交通费、食宿费)
其他注意事项:
1. 培训开始前一周通知报到,按报名先后顺序安排座位;
2.培训结束后一并开具“培训费”发票;
3. 请提前预习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一)(二)(三)全文。
报名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040803734(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