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会退坡,但不在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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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8 16:42 1641 0 0
专项债券会有退坡的一天,但绝不是在2021.

作者:杨晓怿

来源:杨老师的基建课堂(ID:msyangteacher)

年终将近,财政部始终未提前下达2021年的专项债券发行额度,引起了市场的多方讨论。正巧前财政部长在政府债可继续发展研讨会上说:“未来要提高一般债占比,降低专项债占比”,以至于许多人都认为2021年的专项债规模会大幅萎缩。

但是,在当前的地方财政环境、债务压力下,专项债依然承担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作为一种阶段性的政策融资工具,专项债一定会有退坡的一天,但不是现在。

地方财政吃紧,仍需政策工具

在积极财政、收入下降、监管加强的三重压力下,地方政府面临着近年来最窘迫的情况。虽然2021年的转移支付开始提前下达、给了不少地方政府喘息之机,但总体的债务压力仍然非常之大,需要一定规模的财政政策工具才能维系,否则地方政府的运转都会出现不小的困难。

同时,2021年是地方债、城投债的偿债大年,加上今年三季度以来债券市场频频出现的违约事件打击到了市场投资人的信心,如何保住地方政府与城投的稳定,已经成为普遍性的问题。

因此,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不危及地方政府信用的双重底线下,中央财政与央行必然进行对应的调整,继续维持、加大财政工具的投放,才能维持系统性的稳定。在地方政府运转都困难的情况下,减少专项债券等财政工具的规模,无异于“釜底抽薪”,这是所有人都不想看到的场面、也是所有人都不能接受的后果。

债务压力加剧,政府债需谨慎

从结构上来说,维持财政工具规模处于高位是必要的,但正如楼继伟所说,这个工具可以是一般债或者其他工具,并非一定要是专项债券。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目前财政并无其他成熟的财政工具可以使用,专项债券虽然问题不少,但在加强监管后,依然是最适宜当下现实处境的政策性金融工具。

由于控制地方债务风险的考虑,在给予地方财政工具时,必须是定向的金融工具;既要有一定的规模,也要限定用途。因此,不限定用途的一般债券并不适宜当下的情况,更不用说一般债券还需要占用财政赤字、再次增加的规模非常有限。

此外,在不新增地方债务的要求下,能够定向用途、持续加强监管的专项债券是积极财政的重要一环,暂时无法替代。从规模上看,全国专项债券的余额达到了129576亿元,已经略超过了一般债务的128498亿元;但相比一般债券直接与地方公共预算挂钩,专项债券对政府性基金造成的兑付压力要小的多,依然有一定的增长空间。

因此,在本轮积极财政的要求下,专项债券仍将持续1-2年的时间;帮助地方政府渡过最困难的时期,也是完成2020年开始投资的政府项目竣工,到2022年下半年再开始逐渐退坡。

举债逻辑变化,不与财政挂钩

从根本上说,专项债券最大的意义是不再直接与财政预算收入进行挂钩,而是以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项目未来的现金流直接作为偿债来源。这使得专项债对地方财政造成的风险指数有非常明显的下降,并且项目未来现金流的规模能够扩充的体量也远大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虽然专项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不少不规范之处,但其根本的举债逻辑是风险较低的,且较低的成本、较长的期限对地方政府对债务结构有很大的改善作用。至于专项债券当下存在的一些问题,随着监管的补位与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基本上是可解决、可容忍的,不至于因此抛弃这一工具。

因此,专项债券会有退坡的一天,但绝不是在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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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专项债会退坡,但不在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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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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