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基建投资与城投发展“脱钩”

杨老师的基建课堂 杨老师的基建课堂
2021-12-21 14:34 1507 0 0
随着各地“十四五”规划的发布,各地未来的基建投资需求渐渐明朗,整体需求依然处于相对的高位

作者:杨晓怿

来源:杨老师的基建课堂(ID:msyangteacher)

随着各地“十四五”规划的发布,各地未来的基建投资需求渐渐明朗,整体需求依然处于相对的高位;同时,在近期的高层会议中,也再次明确了继续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及适度超前的基建投资。

这让许多人认为,城投将迎来转机,有望摆脱目前的困境;然而,在推行基础设施市场化,也是逐渐剥离城投中隐含的地方政府信用的当下,城投固然是基建市场化的重要载体,但城投收入并不直接与基建投资划等号,城投的未来也已经与基建投资“脱钩”:

政企分离,重划权责

在如今的改革中,地方政府的各项管理逐渐严格,与企业之间的界限逐渐清晰。在预算改革与政府投资条例后,一部分基建投资被纳入了政府预算的范畴,政府虽然可以通过委托代建等形式交与城投,但规模与产生的利润都非常有限,无法增加城投的业务收入与利润;而另一部分则交由市场化模式实施,实施单位必须“自负盈亏”。

这意味着,即使一个地区的基建投资规模有很快增长,但能够带给城投的收益仍然是非常有限的;并且在15号文已经明确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隐性债务后,城投即使由于基建项目产生了新的债务,也与地方政府无关、财政不承担任何偿债义务。地方基建投资,已经不再与地方城投划等号;基建债务也不再等于地方政府债务。

杠杆见顶,财力有限

虽然由于内外环境的双重压力,积极财政政策仍将持续一段时间;但实际上我们都非常清楚,地方政府的广义债务率基本已经达到能力的上限。财政可以继续加大支出来确保“六保六稳”;但通过加大负债来继续投资,除了地方专项债这样的特殊工具外,基本已无可能。

在“财政过紧日子”、土地市场降温的当下,地方政府本身的可用财力是紧张而有限的,即使城投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再多,政府能够提供的支出也仍然是财政盘子里的固定份额,并无继续增长的空间。正如许多地方政府与城投负责人所反应的一样,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有时候基建投资越多、城投亏的越多。

市场改革,重塑模式

从目前的基建市场发展来看,未来继续加大市场化的力度、通过市场机制来提高基建的投资效率以及通过市场机制将基建债务转为投资项目而非政府债务,是一条坚定不移的道路。因此,未来的基建项目是走“横向资源补偿”的思路,通过项目收益的自平衡设计、来交给合适的市场化主体进行投资、具体实施。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许多地方政府与城投,将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业务通过市场化模式交予融资能力、实施能力、运营能力均较强的社会企业;城投在其中的作用,只是一个市场化运作的平台、而非实际经营的主体。即使城投仍然可以通过平台制度获得更多的现金流与一定的分红收益,但真正所得比较有限,也不再是过去那样、完全与地方基建划等号的主体。

基建投资市场好,并不代表城投好;部分运营能力强的城投好,更不代表所有城投都好。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杨老师的基建课堂”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原标题: 当基建投资与城投发展“脱钩”

杨老师的基建课堂

真相的探索者,真理的维护者。微信号: msyangteacher

302篇

文章

10万+

总阅读量

特殊资产行业交流群
热门文章
推荐专栏
更多>>
  • 资产界
  • 蒋阳兵
    蒋阳兵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 刘韬
    刘韬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 睿思网
    睿思网

    作为中国基础设施及不动产领域信息综合服务商,睿思坚持以专业视角洞察行业发展趋势及变革,打造最具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垂直服务平台,输出有态度、有锐度、有价值的优质行业资讯。

  • 大队长金融
    大队长金融

    大队长金融,读懂金融监管。微信号: captain_financial

  • 破产圆桌汇
    破产圆桌汇

    勘破破产事,与君破僵局。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
资产界公众号

资产界公众号
每天4篇行业干货
100万企业主关注!
Miya一下,你就知道
产品经理会及时与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