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振邦律师事务所
来源:中国破产法论坛(ID:bjbankruptcylaw)
振邦律所探索建立重整新模式
面对濒临破产的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团体会员单位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乐敏带领团队积极践行“枫桥经验”,积极响应当地党委政府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新时期社会治理新要求,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情况,在建筑房地产领域探索建立“清算式重整”等新模式,为基层社会治理创出新样板,夯实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内涵。李乐敏主任最近也获得了2019年度“东方建筑之子”称号。
2015年以来,浙江诸暨不少知名建筑房地产企业出现债务危机。李乐敏率先成立专业破产重组团队,将服务职能从破产管理前伸到经营危机化解,成功化解多家建筑企业债务危机。2016年1月,浙江振越建设集团(以下简称“振越建设”)破产,振邦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直接清算“后患”大
振越建设是大型建筑企业,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就达45个,所涉农民工10000余人。考虑到如果按照清算的老路,贸然解除施工合同,则在建工程无法正常施工、上下游供应商经济受损、小业主利益不能保障、农民工工资无法兑付,必将严重冲击当地经济,影响社会稳定。
“对症下药”解难题
作为管理团队负责人,李乐敏选择了一条全新的路。他带领破产团队,与法院负责人一起前往温州考察,着手进行论证,在充分分析振越建设实际情况以及温州的先行经验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一是振越建设具有施工一级资质,在整个行业中属于“稀缺资源”,该类资质具有较高的市场需求;二是从振越建设本身的资产债务情况看,资产基本已设定抵押,直接清算清偿率极低,只有重整,才能提高清偿率;三是振越建设的亏损主要在于管理不规范,只要能引入有实力的战略投资人,加强管理便能扭亏为盈。
“清算式重整” 护企业重生
对此,李乐敏提出了“清算式重整”的思路,并得到了政府和法院的认可,很快付诸实施。最后,振越建设“清算式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大会上表决通过,为当地企业风险化解处置开辟了新路径。
“引入共益债务资金” 助企业重整
合理引进公益债务资金解救受困房地产企业也是李乐敏带领的振邦团队的一大特色。2017年11月,振邦所作为管理人接管的浙江八达置业有限公司、诸暨八达旺庄置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的房地产项目,面对没有投资人愿意接手的烂尾楼,他创新思路,提出引入共益债务资金来启动项目的重建,既确保了项目复工、保证了已购房小业主的合法利益,又确保了前期工程施工中拖欠的众多农民工工资的解决,开创了绍兴地区房企重整模式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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