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晏方
来源:理顾者(ID:gh_9acd8a0ce3f1)
足足延期7年,对簿公堂,卖者胜诉。
吉信好像是个“幸运儿”。
可赢了一时胜诉,败了一身信誉。
对于公司牌照而言,绝不啻为一次重创。
真要以此言说的话,输赢难定,况且,这样的“幸运儿”也并非什么骄傲之事。
10亿资金,谁之过?
5月21日,有份一审判决书公布。
由8名投资者发起的起诉,起诉的对象是吉林信托,涉案的产品是“吉信-松花江77号”。起诉的结果是——卖者胜买者败,投资者自行承担后果。
这一纸判决,重新把吉信带回大众视线。
足足延期了7年,投资者已经不止一次就“吉信-松花江77号”产品起诉吉信。但屡次起诉,屡诉屡败,最后无一例外都是卖者无责——
此前的4月29日,4名投资者败诉。
更此前的年初,闹得沸沸扬扬的曹某败诉。
不同的故事,相同的结局。
后者曹某一案,当时作为《九民纪要》后的信托纠纷第一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意义非凡,集万众瞩目于一身,引起了极大关注。
可在《九民纪要》的“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中,在“信托财产尚未清算分配”中——
曹某的所有诉讼请求最后都被驳回,只能在拿不回资金的焦虑中继续被折磨下去。
5月21日的这8名投资人,命运也一样
如有损失,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资管新规》提出“破刚兑“,本是好的出发点,但吉信的违约似乎因为它变得“有理可依“起来。
该说是谁的幸运,谁的不幸吗?
“吉信-松花江77号”发行于2011年,期限为2年。
结果,一年后就出现了利息延期问题。
而迟迟等到2013年12月,吉信才公告该产品出现了兑付危机,涉及资金达10亿,无法兑付。
7年时间里,投资者多次前往长春沟通未果,且迟迟未见项目有一丝进展,无奈只好起诉。
可当时的起诉条件,有一个不小的bug:
2011年还没有双录一说。
这对投资人是极为不利的。
因为在“卖者是否尽责履行告知义务、买者是否了解产品风险”这点上,模糊不清,判断不易。
那时的投资人,比现在更不成熟,几乎纯粹冲着对理财顾问和卖者的信任而去。
协议上白纸黑字说他们懂了,可实际上,对于产品底层和风险评估,他们只是一知半解。
等到对簿公堂,往往落于下风。
卖方律师正是抓住了这一点,才屡诉屡胜。
10亿资金,谁之过?
也许不是代销机构,也并非通道隐患。
追根溯源,这败诉的10余名投资者,以及所有投资人,最终伤害他们的还是受托人——吉信。
危险的吉信
1998年首度更名亮相,2009获得新金融许可证,吉林省唯一一家信托公司,省财政厅持股97.49%,吉信身上看似有着不少光环。
不过现任董事长邰戈可能觉得它很危险。
毕竟他的前三任都未能善终。
第一任董事长,张兴波。
自1998年亮相之日起与吉信结缘,在2001年吉信改制为责任公司后,由吉林省财政厅任命,集董事长、总经理和党委书记三职于一身。
副厅级别,功成名就。
可不受制约的权力使得他犯罪畅通无阻。
2007年,张兴波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一审又二审,两年后终审裁定:贪污+受贿,数罪并罚,执行死刑,缓期2年。
第二任董事长,高福波。
2007年继张兴波后上任,2015年辞职离开。
乍看平安无事,可就在辞职3年后,高福波被宣布接受调查,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亿元,是吉林省纪委有史以来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
在他任职的8年间,吉信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2011年,一起1.5亿元骗贷事件。
员工尽调只进行了书面审核,官方回复试用期未经培训,也是闹得沸沸扬扬。
而吉信宣称兑现了委托人本金,且实现了委托人预期收益率,用自有资金偿还的。
2013年,开篇的“吉信-松花江77号”违约。
2015年,高福波离职前夕,吉信因参与内幕交易,被证监会公开处罚。
两年后,行政处罚决定书发布,这是信托行业近10年来第一次遭受证监会处罚。
那几年颇不平静的吉信,多少透露出混乱信号。
为此当高福波2018年被调查、2019年被起诉时,信托圈沉浮的业者,似乎并不是那么意外。
第三任董事长,李伟。
比高福波更晚上任,却比高福波更早落马。
2015年接任,不到2年被审查。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撰文《私欲的“奴隶”》,这位深渊里的独裁者,早在多年前就被贪欲吞噬。
至于吉信,不过是他事迹暴露前的最后一站而已,甚至因他信誉更受损。
而现任的邰戈,所面临的就是这样一个堪称“烂摊子”的吉信;所任董事长,也是高危之位。
内部管理的混乱,必然导致经营的混乱。
经营的混乱,又导致业务一团糟。
摆在新董事长面前的挑战,不只是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还有投资人的质疑、多个延期的产品。
逾期7年的“吉信-松花江77号”;
“吉信•汇融16号”逾期超2年;
“吉信•汇融38号“逾期超2年;
“吉信•汇融23号”逾期;
“吉信•汇融50号”逾期;
……
其中所牵扯到的逾期原因,有在这种混乱下的风控形同虚设,尽调报告十分肤浅,过程跟踪流于形式,内幕交易,利益输送……
等到兑付危机,所谓善后处理,查无此说法。
为此,有了开篇投资人起诉一幕。
可胜诉的,还是吉信。
然而,虽被法院判定无责,投资人需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可吉信却未必真赢了。
伤的信仰
年初曹某状告代销银行+吉信、最终败诉一案,在当时舆论性十足,媒体报道评论区一片倒。
有的说:最差的信托公司。
有的说:从上到下永远联系不上。
有的说:最讨厌,没有之一。
有的说:买者自负一点都不公平。
……
在大面积的谩骂中,也有观众直指要害:法律说是无责,可机构要为此负责,不然信誉何在?
起诉是投资人被违约维权的最后一步,一旦败诉,便意味着投资者再无斡旋之地,只能眼巴巴等着吉信哪天兑付,或者等信托财产清算分配。
可同时,一旦败诉,在饱受折磨的投资人心里,吉信也被永久打入了黑名单,再无翻身之日。
甚至,不只是买了延期产品的投资人,在整个行业、所有投资人心里,吉信的名声都“臭”了。
而金融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就是信誉。
一家信托公司,如果失去了“信“,又还能”托“住什么?这对信托公司而言,是相当致命的。
不是不能逾期,目前68家信托公司中,均有不同数量项目出现了逾期或暴雷,无一幸免。
重点是逾期之后的行动。
有信托公司雷厉风行,给出兑付方案;有信托公司虽力不从心,却尽职尽责履行义务;
还有一些信托公司,则毫无作为。三者之中,吉信可能算是最后者。
寻遍过往,不止一位投资人称,多次与吉信交涉,对方经常不接电话,也联系不上相关负责人。
至于延期产品,如“吉信-松花江77号”,7年如一日的项目动态,毫无进展,丝毫不见钱的踪影。
更有甚者,4月末年报还闹了个“大乌龙”,年报数据和2018年完全一致,更正后时间仍为去年。
这样一种执业态度,更令人大跌眼镜。
投资人见此,更是失望、愤懑:
堂堂一家注册资本近16亿的信托公司?
心这么大,犯这种低级错误?
究竟有没有人在认真工作?
内部究竟混乱成何样?
受托人油盐不进,投资人起诉无果。
也许从对簿公堂那一刻起,便再无信任可言。
而有的投资者已至迟暮,在其不作为中,也许再也等不到“吉信-松花江77号”回款的那天。
外表看似光鲜亮丽,实际却很危险。
这种危险,不仅是过往一把手高危无一善终,更危险的是,它的信仰正摇摇欲坠。
伤痕累累,劣迹斑斑。
这样一种若有似无的信誉,是真的会要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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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危险的吉信:买者PK卖者,谁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