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一轮扫黑除恶行动正在向金融催收领域纵深推进,多地针对“软暴力催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规外访、骚扰无关第三人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传统催收机构面临的已经不只是投诉和监管处罚风险,部分不规范行为还可能进一步引发刑事追责。
课程概况
上课地点:杭州市(具体地点开课前一周通知)
授课对象
1. 催收公司负责人、业务负责人及核心管理人员;
2. 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贷后管理人员;
3. 金融机构法务、合规、内控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人员;
4. 个贷不良资产投资人、资产管理及处置机构负责人;
5. 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商事调解组织负责人及调解员;
6. 计划建设内部催收、协商还款或调解团队的机构;
7. 从事催收合规、刑事辩护及金融争议解决的律师等。
讲师简介 讲师一:彭城 资产界研究中心特聘专家 曾就职于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长期从事银行个贷业务、个贷不良管理,自2021年起,深度参与个贷批转试点,累计参与数十个个贷资产包的批转业务,对于个贷批转相关的政策法规、宏观趋势、交易结构、管理细节等有深刻的理解,与多家AMC保持密切的沟通。 讲师二:刘波 上海特资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上海市静安春风法律调解中心调解主任,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监事长 武汉大学法学硕士、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金融EMBA;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券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资格、上市公司董秘资格。拥近十年上海某区法院及政府工作背景,熟悉商事、金融法学理论,具有多年处理各类商事、金融案件的办案经验;曾在特殊机会资产领域自主创业3次,并获上市公司和持牌机构多轮投资;作为专业律师,熟悉金融监管政策,精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公与个人零售类不良债权转让及处置实务的全流程,善于用“投行化”思维做特殊机会资产投融资与处置领域的综合法律服务。 讲师三:金振朝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律硕士(民商法方向)学位,现为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任高级合伙人、执委会副主任、公益与社会责任委员会主任、金诚律师团队负责人。金律师曾在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法务经理。特别是在投融资法律风险识别、防范与化解以及公司法律事务、融资策划、行政诉讼等方面,办理了大量的诉讼及非诉业务,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课程大纲 时间:10月17日上午 9:00-12:00 主题一:《从“催收”到“调解”--行业变局下的转型》 主讲专家:彭城老师 课程定位:帮助传统催收机构及从业人员认清新一轮扫黑除恶和行业整治带来的变化,理解催收与调解的本质区别,完成从催收人员向专业金融纠纷调解员的身份、思维与能力转型。 第一部分 认清形势:行业现状与政策方向 1. “软暴力催收”集中整治的背景与影响 1. 转型的底层逻辑:经验不归零 1. 心态不对,技巧越多,偏差越大 一、利率计算 1. 调解员为什么必须会算利率 二、个人信息保护 1. 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 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1.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 四、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规范 1. 催收工作指引的适用机构和产品范围 五、合规自检 1. 贷款费用和真实年化利率自检 第五部分 面向未来:行动与职业展望 1. 身份先行:确定职业转型轨道 时间:10月17日 下午 14:00-17:00 主题二:《金融纠纷调解全流程实务与机构转型落地》 主讲专家:刘波老师 课程定位:围绕金融纠纷调解的案件受理、沟通谈判、方案设计及协议履行,帮助催收机构掌握标准流程,推动人员与业务体系实质转型。 第一部分 调解案件受理与审查 1. 金融纠纷调解案件的适用范围 2. 债权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审查 3. 债权转让、委托调解及代理权限核验 4. 债务人身份、联系方式和债务金额核实 5. 调解员回避与利益冲突管理 6. 调解告知、自愿原则及中立性保障 7. 不宜进入调解程序的案件类型 第二部分 调解沟通与方案设计 1. 债务人偿付能力与还款意愿分析 2. 不同类型债务人的区别处理 3. 收入、支出、资产及负债情况核验 4. 一次性结清、延期、分期及减免方案 5. “少付+缓付”方案设计 6. 债权人授权范围与谈判空间管理 7. 多头债务情况下的清偿顺序 8. 调解僵局识别与突破方法 第三部分 调解协议与履约衔接 1. 调解协议的核心条款 2. 欠款金额、息费减免及履行期限约定 3. 分期履行、提前到期及再次违约处理 4. 电子签约、身份认证与证据留存 5. 普通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6. 司法确认的条件及办理程序 7. 调解与仲裁、诉讼及赋强公证的衔接 8. 履约跟踪、违约预警及案件退出机制 第四部分 调解机构与团队转型 1. 催收团队转型调解的条件评估 2. 催收人员与调解人员的身份隔离 3. 催收业务与调解业务的数据及系统隔离 4. 案件导入、分案、质检和投诉处理流程 5. 调解员招聘、培训及考核机制 6. 调解成功率与协议履行率的平衡 7. 与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及不良资产投资人的合作模式 8. “催收+调解+诉讼”多元处置体系 9. 调解业务成本、收入及团队配置测算 10. 催收机构调解转型实施路径 时间:10月17日 下午 17:00-18:00 主题分享:《催收业务刑事风险识别与案件应对》 主要内容: 新一轮扫黑除恶背景下,哪些催收行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件发生后如何应对及合规整改。 时间:10月17日 18:00-20:00 时间:10月18日 上午 9:00-12:00 主讲专家:金振朝老师 课程定位:立足《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结合司法裁判案例,系统解析催收规则、行为红线及涉诉纠纷应对方法。 第一讲 新规深度解读:厘清催收合规核心准则 一、监管环境与《指引》定位 1. 从“结果导向”到“行为合规”的监管转变 2. 《指引》的出台背景、规范定位与适用范围 3. 信用卡及个人消费贷款的适用规则 4. 保护债务人、保护债权人、落实监督责任和维护市场秩序四项原则 5. 金融机构客户信息泄露行政处罚案例 二、催收时间与频次红线 1. 禁催时间及特殊时段管理 2. 未接通情况下的单日联系次数限制 3. 系统硬控与超频预警机制 4. 违规超频催收的监管处罚及声誉风险 三、个人信息与第三人联系红线 1. 个人信息来源合法合规与最小必要原则 2. 债务相关第三人与无关第三人的分类管理 3. 联系第三人的失联触发标准 4. 第三人联系中的信息保密要求 5. 第三人明确拒绝后的停止联系规则 6. 第三人联系引发名誉权纠纷案例 四、禁止行为与息费披露 1. 禁止冒用公权力 2. 禁止散布个人隐私 3. 禁止恐吓、威胁和侮辱 4. 禁止虚假陈述及夸大法律后果 5. 禁止违规收费 6. 禁止公开张贴债务信息 7. 禁止使用未经批准的设备催收 8. 禁止非法进入住宅 9. 息费逐项披露与异议核实渠道 第二讲 涉诉纠纷研判:掌握催收案件应诉能力 一、催收纠纷案由与裁判趋势 1. 隐私权、名誉权及个人信息权益纠纷 2. 原告诉求与被告主体的常见结构 3. 金融机构与委外催收机构的责任划分 4. 催收纠纷的应诉成本与声誉风险 二、法院审查的核心要点 1. 借款合同授权条款的法律边界 2. 联系第三人的合同约定和前置条件 3. 签约时的提示义务与单独同意 4. 合同授权的举证要点 5. 《指引》在司法裁判中的参考作用 6. 监管调查意见及相关证据的证明效力 7. 面对恶意投诉时的事实固定与取证 三、应诉策略与证据组织 1. 催收案件应诉五步法 2. 授权合同、法律规定、官方渠道和反证瑕疵的抗辩逻辑 3. 通话录音、系统日志及送达凭证管理 4. 存在操作瑕疵时的调解策略 5. 银行、委外机构和债务人三方角色推演 时间:10月18日 下午 14:00-17:00 主题四:《守合规底线--催收合规与风险防控(下)》 主讲专家:金振朝老师 课程定位:围绕催收准备、客户接触、外访作业、记录留痕及委外管理,帮助机构建立覆盖催收全流程的长效合规风控体系。 第三讲 全流程合规实操:落地催收全链条规范管理 一、准备阶段 1. 催收文书的常见问题 2. 欠款详情、还款账户、催告后果和异议渠道 3. 催收话术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 4. 催收函件的内容、语气及密封要求 二、接触阶段 1. 系统禁催时段与联系频次控制 2. 外访催收的双人作业和证件出示 3. 外访过程的录音录像要求 4. 禁止侵入住宅和公开传播债务信息 5. 夜间催收与高频催收的合规边界 三、记录与台账管理 1. 全程录音的范围、期限和质量要求 2. 系统日志记录的基本要素 3. 信息台账与去标识化传输 4. “一户一档”电子证据包 5. 私人手机催收的证据及信息安全风险 四、外部协作 1. 委外机构资质审核及现场尽调 2. 白名单制度及信息公示 3. 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与数据销毁 4. 日常监控、录音抽查及多维考核 5. 违规委外机构整改与退出机制 第四讲 风控体系搭建:构筑催收长效合规体系 一、治理与制度建设 1. 董事会及高管层的催收合规责任 2. 覆盖催收全流程的制度体系 3. 委外机构穿透式管理 4. 贷前客户筛选与产品适当性管理 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1. 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2. 保障消费者异议权 3. 保障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4. 保障消费者受尊重权 5. 息费告知不透明的司法风险 三、“反催收”黑灰产识别与应对 1. 高频投诉、虚假材料和模板化投诉识别 2. 恶意投诉的取证与合法应对 3. 涉嫌犯罪线索的固定与报案 4. 行业信息共享及协同处置机制 四、体系总结与落地行动 1. 治理、制度、穿透、源头、消保、共治六层体系 2. 催收制度修订 3. 业务系统改造 4. 人员培训与考核 5. 合规文化与回款绩效的平衡 因不可见因素,主办单位保留个别讲师及主题内容调整的权利,届时请以官方通知为准。 课程报名 (1)费用包含:课程费、教材费、会务费;不包含:交通费、食宿费; (2)为了提供更好的授课服务,学员每期将限制名额; (3)培训开始前一周通知,按报名先后,安排座次顺序; (4)发票开“培训费”,培训结束后统一开。 2.报名联系人:Eva 18529502280(微信同号)
2. “软暴力”的司法定义及典型表现
3. 个人不良贷款行业面临的四个冲击
4. 催收行业是否会消失
5. 个人不良贷款市场长期存在的底层逻辑
6. “少付+缓付”的债务化解方向
7. 催收整治背后的助贷治理与居民去杠杆逻辑
8. 个人消费金融与纠纷化解体系的未来
9. 行业发展趋势与从业人员转型方向
第二部分 拥抱变革:从“催收”到“调解”
2. 从业人员需要完成的“三个转变”
3. “催收”职业标签面临的现实困境
4. 律师助理与调解员两条职业路径
5. 金融纠纷调解的政策基础
6. 金融纠纷调解的定位、价值与作用
7. 《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重点解读
8. 《商事调解条例》的适用范围
9. 商事调解组织与调解员职业化趋势
10. 催收与调解的本质差异
11. 金融纠纷调解的现实痛点与发展空间
第三部分 调整心态:调解员的立场与认知
2. 调解员的三步心态修炼
3. 正确认识金融机构的商业逻辑
4. 多头授信与债务风险的形成机制
5. 金融收费“七不准”
6. 不合理费用与真实融资成本
7. 正确认识逾期客户
8. 债务人的三种类型及应对方式
9. 逾期不是道德问题,而是财务问题
10. 调解员作为“财务医生”的职责
第四部分 夯实内功:专业与合规基本功
2. 贷款年化利率的监管要求
3. 全部贷款成本与实际占用本金的认定
4. 单利与IRR的区别
5. 等额本息及到期还本付息产品的计算
6. 服务费、保险费、担保费等费用折算
7. 信用卡分期真实利率计算
8. 真实融资成本在调解方案中的运用
2. 个人信息收集的最小必要范围
3. 委托处理与对外提供个人信息
4. 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要求
5. 个人撤回授权后的处理规则
6. 个人金融信息C1、C2、C3分级
7. 信息查询、共享及委托处理的留痕要求
2. 金融机构参与纠纷调解的义务
3. 贷款产品明示年化利率
4. 禁止强制捆绑、搭售及变相收费
5. 金融机构催收行为边界
6. 消费金融公司催收主体责任
7. 小额贷款公司的营销、放贷与催收红线
8. 信用卡外包催收管理要求
2. 催收时间与联系频率
3. 债务人联系信息的合法来源
4. 债务相关第三人与无关第三人的区分
5. 联系第三人的条件和边界
6. 催收过程中的禁止行为
7. 催收对象、联系人与担保人的处理规则
8. 催收人员身份、话术及收款渠道规范
2. 个人信息来源和使用范围自检
3. 联系时间、频率及对象自检
4. 催收身份、话术和行为自检
5. 全流程记录、回放和追溯机制
2. 专业跟上:补齐金融、法律和财务能力
3. 合规托底:形成全过程合规习惯
4. 从“催收思维”转向“纠纷解决思维”
5. 建立专业、独立、中立的调解员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