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拍卖有哪些程序?如何竞拍?最高法网络拍卖规定解析

敲响法槌 敲响法槌
2022-10-06 18:07 5990 0 0
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一种方式。目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淘宝网、京东网等五家平台入选。本文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规定,对网拍的一般程序进行简要解析。

作者:乔谦律师

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一种方式。目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淘宝网、京东网等五家平台入选。本文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规定,对网拍的一般程序进行简要解析。

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的参与者及职责

参与者主要有法院、拍辅机构、网络服务提供者即网拍平台、竞买人。

(一)法院职责

1.制作发布拍卖公告;2.查明财产现状、权利负担等内容,予以说明;3.确定拍卖保留价、保证金数额、税费负担等;4.确定保证金、拍卖款支付方式;5.通知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6.制作成交裁定书;7.办理财产交付或证照权利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8.开设网拍专用账户;9.其他

(二)拍辅机构职责

制作财产相关的文字说明、视频、照片等资料;展示、咨询、带看、封存拍卖财产;评估、鉴定、检验、审计、仓储、保管、运输拍卖财产;拍辅工作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二、网拍的一般程序

 

三、关于起拍价、降价幅度

网络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即起拍价。起拍价,由法院合议庭依据评估价确定;未评估的,参照市价,并征询当事人意见确定。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市价的70%

二拍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拍卖起拍价的20%

四、拍卖行为的救济途径

(一)请求撤销拍卖

如拍卖文字视频照片等说明存在严重失实,致使买受人重大误解,无法实现买受目的;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拍卖结果有误,严重损害当事人或其他竞买人利益;竞买人之间,或竞买人与网拍平台恶意串通,严重损害当事人或其他竞买人利益;竞买人无竞买资格;违法限制竞买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司法拍卖。

网拍被撤销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法院拍卖行为违法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申请国家赔偿。认为其他主体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另诉。

(二)提起执行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网络司法拍卖行为违法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提起执行异议。异议、复议期间,法院可暂缓或中止拍卖。

案外人对拍卖标的提起异议的,依据民诉法227条处理。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敲响法槌”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原标题:

敲响法槌

致力于法律服务,案事件研究。(公众号ID:qiao18305313373)

142篇

文章

10万+

总阅读量

特殊资产行业交流群
推荐专栏
更多>>
  • 政信三公子
    政信三公子

    铛煮山川,粟藏世界,有明月清风知此音。呵呵笑,笑酿成白酒,散尽黄金。

  • 中证鹏元评级
    中证鹏元评级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中国最早成立的评级机构之一,先后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及香港证监会认可,在境内外从事信用评级业务,并具备保险业市场评级业务资格。2019年7月,公司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信用评级业务资质,实现境内市场全牌照经营。 目前,中证鹏元的业务范围涉及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公司债券评级、企业债券评级、金融机构债券评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评级、结构化产品评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评级、境外主体债券评级及公司治理评级等。 迄今为止,中证鹏元累计已完成40,000余家(次)主体信用评级,为全国逾4,000家企业开展债券信用评级和公司治理评级。经中证鹏元评级的债券和结构化产品融资总额近2万亿元。 中证鹏元具备严谨、科学的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及业务制度,有效实现了评级业务“全流程”合规管理。 中证鹏元拥有成熟、稳定、充足的专业人才队伍,技术人员占比超过50%,且95%以上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016年12月,中证鹏元引入大股东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战略升级。展望未来,中证鹏元将坚持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强化投资者服务,规范管控流程,完善评级方法和技术,提升评级质量,更好地服务我国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微信公众号:cspengyuan。

  • 小债看市
    小债看市

    最及时的信用债违约讯息,最犀利的债务危机剖析

  • 雷达Finance
  • 蒋阳兵
    蒋阳兵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 观点
    观点

    观点(www.guandian.cn)向来以提供迅速、准确的房地产资讯与深度内容给房地产行业、金融资本以及专业市场而享誉业内。公众号ID:guandianweixin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
资产界公众号

资产界公众号
每天4篇行业干货
100万企业主关注!
Miya一下,你就知道
产品经理会及时与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