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价值云峰会 | 高文忠:破产评估工作的重点与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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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5 16:14 2376 0 0
2021年8月18日-20日,第二届MAX价值云峰会在云端开播。

作者:高文忠

来源:中国破产法论坛(ID:bjbankruptcy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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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8日-20日,第二届MAX价值云峰会在云端开播。本届云峰会由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承办,旨在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破产案件办理信息化升级。

本届云峰会由徐阳光教授担任总策划和总导演,视频访谈涵盖全国30多个城市170多位行业代表的精彩分享,视频播放总时长约13个小时,分三天播放,按照三大篇章行进:现实篇主题为“‘办理破产’数字化创新与价值最大化探讨”;探索篇主题为“个人破产探索+(预)重整实践+房企破产案例分享”;未来篇主题为“破产审判数字化与营商环境法治化之路”。

本届云峰会通过新浪微博、百度直播、网易新闻等多平台直播,全网2000万+的观看人次,突破时空限制,给法学界带来了一场精神盛宴。为了更好地传播本次云峰会的研讨成果,主办方授权中国破产法论坛微信公众号陆续推出每位嘉宾的视频演讲和文字内容。

今天为您推送的是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总裁高文忠的发言视频和文字实录。特此说明并致谢!

破产评估工作的重点与难点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高文忠

从原则上来讲,常规性评估和重整、破产清算中的评估之间没有太大的差别,但是,具体操作起来还是有很多的不同之处。

第一,破产评估需要企业的高度配合。破产企业往往资不抵债,有的企业甚至停产了,甚至我们去到一些公司、工厂的时候根本找不到人,因此给整个评估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第二,难以取得全面的评估资料。在企业的资料方面,企业不配合或者是无法配合,导致无法像常规的项目那样能够取得全面的评估材料,进而使得企业权属的确认以及资产范围的界定成为很大的问题。

第三,难以确认资产权属。对于企业的有些资产,根本无法确认是谁的资产。不仅是民营企业,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开始申报的时候,企业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资产。

第四,在评估方法上有所不同。我们资产评估的方法主要是三种: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以及市场法。在办理破产重整案件的过程中需要同时运用以上三种方法。比如,在上市公司破产案中,我们需要进行三方面的评估,首先,我们要做一个企业的市场价值评估,然后根据市场价值再确定企业的清算价值,然后根据企业债权的申报情况,我们再进行偿债能力分析。过去常规的破产项目都是出具这三个报告或者是两个报告,在有的案件中对于抵押物情况还会单独出具一个报告。

第五,破产评估周期长、耗费精力大。企业破产原因各不相同,需要沟通协调问题的很多,周期还特别长,需要在现场耗费的精力特别大。

第六,企业破产是一个手段,重整才是真正的目的。如何在符合方案的条件,符合政策法规,符合国家法律以及我们评估准则的基础上,更能适应评估方案的要求,这是一个摆在评估机构面前的很重要的问题。(End)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中国破产法论坛”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原标题: MAX价值云峰会 | 高文忠:破产评估工作的重点与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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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阳兵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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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韬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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