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降息,但开了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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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6 18:26 1561 0 0
虽然今年2月以来降息预期多次落空以及频繁被打脸,但市场对政策的期待却一直存在,特别是即将到来的政治局会议,毕竟二季度经济目前看有再次探底的风险。

作者:毛小柒

一、今天是公布LPR的日子,但是很遗憾, LPR并未如市场多数预期的那样下调。2022年4月20日,央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分别为3.70%和4.60%,连续三个月保持不变,让人有点失落。虽然今年2月以来降息预期多次落空以及频繁被打脸,但市场对政策的期待却一直存在,特别是即将到来的政治局会议,毕竟二季度经济目前看有再次探底的风险。

二、没有降息的一天也有大事发生。2022年4月20日,央行官网刊发一则新闻,2022年4月19日央行与银保监会召开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座谈会,虽然全文只有700余字,但释放的信息是有一定价值的。具体如下,

(一)相较于4月18日央行和国家外管局联合发布的23条(银保监会没参与,参见放松之路全面开启),今天的座谈会主导方为央行、外管局与银保监会,即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兼外管局局长)和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参加,旨在加强23条等金融政策的落地工作,应该说银保监会的加入大幅提升了此次座谈会和先前23条的含金量和政策指示意义,毕竟银保监会才是商业银行这一信用中介的直接主管部门,从根本上决定着宽信用的方向与力度。

(二)18家全国性银行和5家金融AMC(信达、长城、东方、华融与银河)等23家重量级金融机构参加了此次座谈会。其中,18家全国性银行和5家金融AMC(参见当前监管部门对金融AMC寄予厚望)分别为为宽信用和地产行业风险化解的实施主体。例如,央行新推出的2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仅适用国开行、政策性银行(参见央行发声)、18家全国性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推出的400亿元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则仅适用于国开行、进出口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等7家金融机构,预计1000亿元交通物流领域再贷款估计也是主要和全国性金融机构有关。

(三)本次会议的主题主要分成两部分,首先是用足各项金融政策,围绕接触型服务业、小微受困主体、货运物流、投资消费等重点支持领域,强化对重点消费、新市民和有效投资的金融服务,这里涉及的领域比较广,而用足两个字则说明后续政策层面的引导性会比较强,总的来说是支持有助于稳就业的市场主体,支持有助于消费和投资的主体的项目(如汽车与家装等大宗消费以及支持基建项目、融资平台的合理融资需求等)。

(四)座谈会的第二部分专门用来讨论房地产,表述上看基本和23条相同,即房住不炒,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的金融服务,这意味着对地产行业的支持,无论是商业银行抑或是政策层面,均是坚持着白名单的逻辑,坚持通过并购与金融AMC化解风险和项目优先(即三保为主)的思维,且在销售端及区域的支持力度上会更大。

三、虽然目前市场一直在鼓吹经济即将见底,但我们认为这是典型的只看到经济有韧性而忽视经济下滑有惯性的肤浅逻辑,忽视了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与市场主体的主观感受,盲目提出“见底之后即会回升”的主观判断,而忽视了“见底之后一直是底”的客观现实风险。当前看,经济下行的压力超出预期,政策层面对经济的刺激力度虽然有所增强,但效用却持续减弱,多数市场主体主动选择躺平的做法很值得关注,体制内外的研究人员应客观看待当前经济现状,传递真实信息,助力决策层推出合理、理性、有效的对冲举措,而非一味坚守过去。

四、当然还有一点需要关注,此次座谈会仅提出有效投资,但并未单独提及融资平台,加上4月19日的深改委会议等信息,这种提法不禁让人浮想联翩。具体看,4月18日财政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提出要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基层财政运行风险,4月19日的中央深改委提出要压实地方各级政府风险防控责任、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从严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显然语气上依然比较重,整体上看似乎财政体系与银保监体系对融资平台的态度要偏负面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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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没降息,但开了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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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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