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发展,与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思考及建议

vbv245 vbv245
2020-11-26 14:48 6108 0 0
本文仅就县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发展与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思考,提出建议。

建立覆盖全国的农业融资担保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探索解决“三农发展”融资难、融资贵而进行的顶层设计。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从2015年起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每年大约230亿元,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并明确三年内重点用于支持建立完善农业融资担保体系。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用3年时间建立全国农业担保体系,目前四川省农业融资担保体系已基本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在省市县实现了全覆盖,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经过三年的探索发展以及政府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准公共定位、业务主体和经营原则。本文仅就县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发展与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思考,提出建议。

一.走出融资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困境

(一)发挥省级融资担保公司龙头作用,县级融资担保公司要抱团取暖。现阶段融资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关系不对等,特别是县级融资担保公司处于严重劣势地位。四川省因各市县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的时间与省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建立时间有差异,融资担保体系不是自上而下建立,,非垂直领导关系,导致省市县三级融资担保公司联动性差,各县级融资担保公司又各自为政,县级融资担保公司“小、散、弱”,在与银行业务合作、谈判中话语权轻。因此除了要推进省级“总对总”合作外,省级行业重要性机构要发挥牵头作用,筛选业务开展较好,风险把控能力强的市县融资担保公司报团取暖,联合开展银行统一准入与放大倍数、风险分担比例谈判,全面规范业务合作标准与条件。

(二)银行与融资担保体系是唇齿相依的关系,融资担保体系的建立是有利于银行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要主动理顺银担合作机制,正确认识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在风险分担、业务扩展上对银行的积极作用。主动参与、积极对接与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合作,在利率水平、不良贷款代偿容忍期、续贷条件等方面提供更多优惠,加快改进银行内部业务操作系统,避免一刀切。推进将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贷款主体信用记录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实现全流程、全要素的银担业务合作。建立更加通畅、更加完善、更加有效的银担合作机制。

(三)优化融资担保公司资本结构,扩宽资本金来源渠道。财政部金融司阚晓西、易赟、刘宝军在《财政科学》第9期发表文章《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国际比较与借鉴》对法国、德国、日本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比较分析,介绍了德国担保银行的股东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商业联合会、手工业联合会以及行业协会等。我国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除了大股东财政部外(持股45.39%),还包括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九家大型股份制银行、两家政策性银行和一家开发性银行、邮储银行,以及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现有的各省市县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绝大多数为本级财政单独注资,有参考价值的是浙江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的资本构成,该公司2016年由浙江省财政厅全额出资40000万元成立,2018年引入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参股(出资10000万元)。公司由国有独资企业转变为国有控股企业,并未影响其作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及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定位,反而能够依托省农信建立的基层网点,完善担保基层服务体系,发挥农村信用社基层机构熟悉客户的优势,提高融资担保服务的质量,从源头防范担保风险。以浙江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为例,在省市县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引入银行、保险等金融资本注入担保公司资本金。一是可以扩充资本金;二是实现银担利益捆绑,改善银担合作不对等的关系,推动银担合作,一定程度上避免融资风险转嫁;三是能够实现担保公司、银行、保险公司的优势互补,建立多方参与的融资担保体系,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的能力与质量。

二、建立融资担保公司稳健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坚持融资担保公司的政策性定位,需要强化政府注资和扶持力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9〕6号)文件明确指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坚守准公共定位,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综合融资成本”。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主要服务对象是小微企业、“三农”及新型经营主体,而小微企业、“三农”及新型经营主体通常经营风险大、财务状况差、抵抗风险能力弱,融资条件相对较差。因此需要建立长期稳定的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机制和风险代偿补偿金机制,消除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的后顾之忧,才能使融资担保体系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目前融资担保体系的风险代偿补偿、业务奖补机制已初步建立,但资本金补充机制仍在探索阶段。对此笔者仅就了解的各地建立的“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创业担保贷款风险金”、各项涉农项目财政补贴资金等,建议加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可切块一定比例用于扩充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做大融资担保公司资本实力,融资担保公司再通过降费、财政实行费用补贴等各类手段,降低担保客户融资成本,反哺融资担保主体。一方面有利于充实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融资担保公司的“金融放大器”功能,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投入小微企业、“三农”及新型经营主体,全力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五)转变财政注资融资担保公司思维,既要建立行业龙头,更要壮大县级融资担保公司实力。县级融资担保公司是融资担保体系里的毛细血管,财政输血目标应是县级融资担保公司,省级龙头融资担保公司应更多发挥银担“总对总合作”、创新担保品种、行业标准化建设,制定行业规范等作用。融资担保公司的服务对象小微企业、“三农”及新型经营主体主要集中在基层,就像农村取快递,老百姓能否就近寄取快递,寄取快递的方便程度、成本高低,都与基层快递网点的布局、费用收取的高低息息相关。因此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核心是夯实县级融资担保公司基础,培育一批业务水平高、风险管理能力强、发展有后劲的县级融资担保公司。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确保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占比达到80%以上”,“引导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与省级融资担保公司相比,县级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较小,受银行制约、政府干预大,人情担保、指令担保难以避免。在降费让利的同时,自身造血能力不足,能做到保本微利已是不易。县级融资担保公司想要长期稳定经营,需要加大财政对县级融资担保公司的扶持力度,建立前有业务奖补,后有资本金补充、代偿风险补偿的全面保障体系,使县级融资担保公司有动力、有能力、有信心地开展担保业务,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及新型经营主体。

(六)县级融资担保公司要因地制宜,稳妥创新业务模式。县级融资担保公司要发挥区位优势,坚持属地经营,结合地域特色产业,积极探索开展新型业务品种,灵活制定担保方案。加强财政协同,对纳入财政支出预算、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类的农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稳妥开展担保业务和投资业务等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扩宽县级融资担保公司业务领域,提升自身造血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vbv245”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vbv245

1篇

文章

6109

总阅读量

vbv245
1篇文章 6109次阅读
特殊资产行业交流群
热门文章
推荐专栏
更多>>
  • 资产界
  • 蒋阳兵
    蒋阳兵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 刘韬
    刘韬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 睿思网
    睿思网

    作为中国基础设施及不动产领域信息综合服务商,睿思坚持以专业视角洞察行业发展趋势及变革,打造最具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垂直服务平台,输出有态度、有锐度、有价值的优质行业资讯。

  • 大队长金融
    大队长金融

    大队长金融,读懂金融监管。微信号: captain_financial

  • 破产圆桌汇
    破产圆桌汇

    勘破破产事,与君破僵局。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
资产界公众号

资产界公众号
每天4篇行业干货
100万企业主关注!
Miya一下,你就知道
产品经理会及时与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