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三次拍卖均流拍并已解封退还的,亦可申请重新评估拍卖!

敲响法槌 敲响法槌
2021-10-16 13:46 4316 0 0
相关法律法规

作者:乔谦律师

来源:敲响法槌(ID:qiao18305313373)

【裁判要旨】

一、执行标的物流拍后,即便债权人拒绝以物抵债,不丧失可执行性,仍可用于清偿债务。

二、只要债权人的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包括已解封退还的财产。

三、前次拍卖未能变现,也未能清偿债务的,只有重新评估拍卖才能实现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判例】

青海银行与青海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执行复议案

【简要案情】

一、青海银行与青海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经过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青海某公司偿还青海银行借款本息5600余万元,并在抵押物范围内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二、执行程序中,青海高院对青海某公司名下的全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进行了三次拍卖,均流拍;

三、2009年4月,青海高院以青海银行不接受以物抵债、青海某公司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解除对执行标的的查封;

四、2013年9月,经青海银行申请,青海高院裁定恢复执行,查封房产土地并进入评估拍卖程序;

五、青海某公司提出异议,认为青海高院恢复执行不当,不应当查封已解封并退还给被执行人的财产并重新拍卖;

【争议焦点之一】

青海高院恢复执行是否正当

【裁判结果】

撤销青海高院裁定,支持恢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观点】

一、执行法院在流拍后解封并退还给被执行人,并不意味着被执行人无须履行义务,也不意味着执行标的物不具有可执行性;该标的物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仍可清偿债务;

二、只要债权人的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人民法院就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措施,包括已经解封退还的财产;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敲响法槌”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原标题: 最高法:三次拍卖均流拍并已解封退还的,亦可申请重新评估拍卖!

敲响法槌

致力于法律服务,案事件研究。(公众号ID:qiao18305313373)

142篇

文章

10万+

总阅读量

特殊资产行业交流群
推荐专栏
更多>>
  • 小债看市
    小债看市

    最及时的信用债违约讯息,最犀利的债务危机剖析

  • 睿思网
    睿思网

    作为中国基础设施及不动产领域信息综合服务商,睿思坚持以专业视角洞察行业发展趋势及变革,打造最具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垂直服务平台,输出有态度、有锐度、有价值的优质行业资讯。

  • 联合资信
    联合资信

    中国最专业、最具规模的信用评级机构之一。 业务包括对多边机构、国家主权、地方政府、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等各类经济主体的评级,对上述经济主体发行的固定收益类证券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等结构化融资工具的评级,以及债券投资咨询、信用风险咨询等其他业务。

  • 国朝说
    国朝说

    关注信托,关注风险!

  • 风财讯
    风财讯

    扒财富干货,扒足料八卦。一个长期关注财经和地产的号。关注事件、企业、人物真相,通过专业剖析、深度访谈、实地探访,深度解析和还原事实本真。

  • 资产界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
资产界公众号

资产界公众号
每天4篇行业干货
100万企业主关注!
Miya一下,你就知道
产品经理会及时与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