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本公司情况的简要说明: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公司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公司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持股比例分别为40%和60%。
(三)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公司是中国最大的资产管理机构,旗下管理资产突破3万亿元,涉足国内外公开市场、公募基金、另类投资等多个领域。公司经营范围为: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主营业务有:受托管理中国人寿系统内资产,受托管理中国人寿系统外资产,投资顾问业务(QFII投资顾问等),中间业务(债券承销、财务顾问)。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是总部设在北京的中管大型金融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了我国最大的国有金融保险集团。公司业务范围全面涵盖寿险、财产险、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资产管理、另类投资、海外业务、电子商务等多个领域,并通过资本运作参股了多家银行、证券公司等其他金融和非金融机构。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已连续15年入选《财富》全球500强企业,排名由2003年的290位跃升为2017年的51位;连续11年入选世界品牌500强,2017年品牌价值达人民币2871.56亿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首家在纽约、香港、上海三地上市的金融保险企业,是国内首家、也是唯一一家年保费规模超过人民币5,000 亿元的保险公司。截至2017 年末,总资产稳居国内寿险公司榜首,市值稳居全球上市寿险公司首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市场份额连续多年稳居行业第一,被誉为中国保险业的“中流砥柱”。
联系电话:010-66221188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4至18层



6月3日,地产资管界获悉,全球另类资管巨头布鲁克菲尔德资产管理公司以 14 亿美元的价格,从阿布扎比投资局 投资的合资企业手中收购了位于上海、北京、青岛、西安、重庆的五个购物中心资产包,从而完成了自疫情以来在中国的最大的商业地产收购。

笔者根据本团队代理的某资产管理公司起诉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并结合相关司法判例,对“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后,能否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分析探讨。

保险资金投资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担任计划管理人的证券公司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应当不低于60亿元人民币,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历史使命曾光荣而沉重,也曾在当年一波国企改革中出现过身影。但是屠龙的少年不经意间长出了鳞甲,制度的建设任重道远。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2018年以来在债券市场的融资大幅增长,行业整体评级率约50.00%,整体级别较高,未来参与评级和资本市场融资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或将进一步扩容。

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务工作专业性、行业性都非常强,需要从业者具有金融法务复合型素质、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以及较高的沟通表达能力,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发挥法务工作应有的价值,以下结合自己的工作,谈几点体会和建议。





《纪要》的内容和精神仅适用于在《纪要》发布之后尚在一审或者二审阶段的涉及最初转让方为国有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形成的相关案件。

人民法院裁判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履行相互返还义务时,应从不良债权最终受让人开始逐一与前手相互返还,直至完成第一受让人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相互返还。后手受让人直接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主张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并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海南会议纪要第二条的理解与解读——不良债权转让合同诉讼的受理
不良债权已经剥离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又被转让给受让人后,国有企业债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良债权已经转让而仍向原国有银行清偿的,不得对抗受让人对其提起的追索之诉,国有企业债务人在对受让人清偿后向原国有银行提起返还不当得利之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