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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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0 11:29 7147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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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联合金科

来源:联合金科(ID:lhjk_fintech)

受近年来国内去杠杆的影响,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压力一直在不断增大,今年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全球性的阶段性衰落不可避免。

不良资产行业的发展与经济周期紧密相关,经济上升期,政府、企业、居民的杠杆率高企,蕴藏了巨大的债务风险。在经济繁荣期被隐藏,一旦经济衰退,积累的风险将逐渐释放,不良资产行业出现越来越多的投资机会。

不良资产的定义

不良资产是个比较宽泛的概念,主要针对的是会计科目里的坏账科目。通常所说不良资产一般包含两大类:一类是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账款出现坏账;另一类是金融类,主要指金融类企业坏账,最大的机构是商业银行,也包含证券、保险、信托等。

受近年来国内去杠杆的影响,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压力一直在不断增大,2020年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全球经济的阶段性衰落不可避免,未来3-5年必将会出现新一轮的不良资产的爆发式增长。

鉴于不良资产主要形成于商业银行,本文主要针对银行企业类不良贷款方面的相关知识进行交流,其它类型的金融机构、企业类不良债权可以进行参考印证。

不良资产的形成过程

不良贷款的形成的本质原因是企业资金流动性问题,即债务人无法按时支付利息、贷款,导致贷款出现违约,形成逾期。若无法在短期内化解,则会迅速劣变为不良贷款。所以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对企业前期做尽职调查时,通常会用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等指标来评估债务人的流动性,以判断授信风险。

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除了技术性逾期外,可以大致归为四个方面:

一是外部形势的突变,即宏观经济形势出现大幅变化。例如,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2012年底大宗商品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我国近年来去杠杆等政策性调整等。当宏观经济形势出现大幅变化时,将导致不同的行业受到波及、影响,进而出现大幅的不良。

二是企业内部经营不善,主要表现在企业对自身的生产经营出现错误判断。例如,订单大幅削减、大额采购生产设备、资金计划安排混乱等。

三是企业违规挪用资金,主要是指企业将经营性资金挪作它用,导致流动性出现问题,例如,企业将经营性资金挪用去开发房地产,挪去进行民间借贷、偿还其它债务等。大多数情况下,企业出现不良就是该原因。

四是企业存在恶意欺诈,即企业通过虚假材料恶意骗贷。企业与银行内部人员进行内外勾结,而往往因为银行自身原因较少进行报警立案,在此我们不做深入探讨。

在不良资产的实务操作中,由于企业自身经营问题而导致不良的占比并不高,经营过程中较为常见的是企业扩张投资新的生产线,而业务规模并不能同步增长,经营现金流并不能满足常态要求。例如,深圳某电子厂在黄山下投资建设了分厂,但并未能招到合适的技术工人,最终导致产品合格率不达标,下游买家拒绝收货,企业最终无法支付到期的贷款本金,形成不良。这是典型的企业生产经营不善导致出现不良的情况。

近几年,国家结构性调整,持续去杠杆,银行等金融机构银根收紧,银行抽贷导致的不良贷款的占比也在逐步增加。

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

当借款人出现逾期时,通常会有两类情况,一类为资不抵债,公司净资产已为负;另一类是公司未出现资不抵债,仅是阶段性的流动性问题。对于第一类借款人,通过商业手段化解债务危机的概率很低,通常会进入司法诉讼程序。而第二类企业,则有机会通过商业重组、债务重组等方式化解债务危机。

在出现不良贷款后,银行一般会通过司法手段追索债务,主要包括诉讼、诉前保全、诉讼保全、破产清算、破产重组等。由于诉讼程序较为漫长,越来越多的银行选择仲裁途径来解决债务追索的问题。在此过程中,银行也可以基于自身考虑,将不良债权对外转让出售,不良资产可以多手转让。

在借款人的资产足够支撑债务的情况下,通过司法处置借款人资产即可实现贷款的回收;借款人通常也会与银行协商,对债务进行重组,以时间换空间,以化解企业面临的流动性问题。

处置中常用的原则

在不良贷款处置的实务操作中,通常要把握四个原则:快速反应、追加增信、破除侥幸、以诉促谈。

快速反应:当贷款出现逾期的时候,银行的风控部门应第一时间介入,组织对借款人的财产线索进行全方位排查,包括抵押物现状及价值判断、借款人的所有银行账户(不仅限于本行)、借款人的其它财产线索(如:车辆等)、担保人的财产线索等,同时法务部门协同做好诉前保全的相关资料,查询企业涉诉情况,了解借款人整体债务情况,判断后续发展。联合金科自主研发的智能贷后平台-“知控”具备全方位的财产检索功能。

某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提出了“以科技创新驱动业务转型升级”的发展方向,与联合金科在贷后风控业务领域长期保持着密切而深入的交流,通过使用智能监控平台-“知控”实现了对客户的各类风险监控,有效提升了银行控制风险的能力。

业务场景及痛点:

(1)银行人工监控债务人的数据量庞大,导致反馈不及时;

(2)无法每天逐一排查债务人信息;

(3)难以对具备还款能力的债务人进行定点跟踪。

解决方案:

(1)引入多维度、全方位的监控信息;

(2)从原生数据提炼关联关系;

(3)7×24小时全网监控比对,及时告知银行。

项目效果:

发现财产线索20多条,协助银行回收超200万元,协助银行防止次生风险,大大提升了贷后监控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提升贷后监控业务效率和能力。

追加增信:当贷款出现逾期时,借款人都会希望通过与银行协商,解决债务危机,银行应积极向借款人提出追加增信等方式以更大限度的保障贷款的安全,例如:追加抵押物、担保人等,同时表示,借款人必须先偿还部分贷款以体现诚意和给予银行信心,银行方可给予协商的时间及空间。

破除侥幸:当贷款下调不良后,清收保全通常由法务部门、保全部门来负责,业务部门进行辅助,主要逻辑是基于业务部门与债务人之间一直保持长期沟通,为避免其先入为主以及与抱有侥幸心理。当一笔贷款从逾期到下调不良的90天里,借款人并未提出让银行风控部门认可的可行方案时,继续抱有幻想,可能就会丧失最佳的保全时机,出现借款人资产转移、抵押物被其他债权人首封等情况,会为后续的清收处置增加了大量的工作和成本。

以诉促谈是不良贷款处置过程中较为常用的手段,通过诉讼、保全等方式争取谈判的主动地位。借款人在经营压力与征信压力下,不得不拿出足够的诚意及代价,解决贷款不良、化解风险。

以上四大原则主要是避免借款人通过协商来拖延时间、转移资产,同时也防止抵押物被他人首封,为清收工作扫清障碍、降低成本。

抵押物价值分析

抵押物作为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是贷款的最强风险保障措施,不良贷款处置通常会对抵押物进行司法拍卖,然而抵押物可实现的拍卖价值往往低于市场评估值,原因如下:

首先,通过司法拍卖处置资产,通常被形容为受限处置,司法拍卖限定了交易时间、交易方式、竞买主体资格要求、可能存在的长期租约等条件,导致司法拍卖资产处置并非完全充分地进行市场化处置。

此外,在处置抵押物时,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在授信尽职调查阶段,对抵押资产进行评估,并采取一定的抵押率核定授信金额,但是在进入不良后,通过司法程序处置抵押资产时,往往还是会出现无法足额受偿的情况。

在尽职调查过程中,银行考虑到抵押资产的市场价值,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往往会予以较高的评价,以便核定更大的授信额度,这在金融机构的实操中并非个案。而司法处置环节,评估目的为受限的司法处置,评估公司会根据抵押物的现状给出低于市场价值的评估价值。

例如: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域蓝湾XX号房,建筑面积为73.22平方米,从房屋售卖平台了解到,同小区同户型二手房总价约为650万元;而法院评估价为620万元;最终成交价为612万元,低于法院评估价,低于二手房市场价。

联合金科数据中心出品的《司法拍卖报告》,在每季度会对全国及31个重点省、市的司法拍卖的市场规模、交易热度、变现情况等进行多维度分析,对不良资产处置方案的制定和投资趋势的预判都有重要意义。

处置的决策难点

· 协商重组方案 VS 推动司法程序

与借款人协商重组方案的优势在于银行可以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化解不良,但是此方法风险相对较高,成功率也偏低,主要是考虑到方案是否可行、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能够判定其他债权人的行动,以及借款人是否会趁此机会转移资产等。

继续推动司法回收的时间相对较长,同时不良率、不良余额的指标的压力也会较大,但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处置,可避免银行的责任问题。

· 最大金额回收 VS 最快速度回收

该难点主要针对的是银行内部长期挂账的存量不良,且可能已陷入漫长的司法程序中,最终进行破产清算或破产重组。通过正常司法程序可能未来要2-3年才能回收。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往往也会考虑是否将这笔不良债权对外转让,通过转让的形式实现快速回收。但是对外转让过程中,通常会对这笔债权回收的金额进行测算,然后予以折让,转让给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因此,银行就会面临最大金额回收与最快速度回收之间的决策。

以上总结的两个决策难点,在不良资产处置的实操中经常会遇到,要通过具体的情况、案件的难度,以及银行内部不良率的压力来予以选择。

总结和启发

发放贷款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如何有效降低不良贷款的发生,一直是商业银行不断钻研的课题。

· 避免超需求授信

商业银行是典型的“嫌贫爱富”,当资质好的客户有贷款需求时,往往会出现多家商业银行争抢业务的情况,导致贷款额度超过企业的实际资金需求;对于企业来说,资金多了便会有挪用的风险。

· 动态监控企业经营情况的变化

在贷前调查中,商业银行会对借款人的历史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同时对企业未来经营情况进行预判,包括贷款需求、设定的保证条款、最终的审批发放。但是在贷款的回收环节,企业的经营可能未能达到预期的资金额,或由于监管不严,借款人将资金挪作他用。为了避免此类情况,银行在贷款的存续期内,要动态监控企业情况。

· 防止恶意欺诈

尽管恶意欺诈的情况极为少见,最终形成刑事案件更少见,但是在现实情况中,企业提供不真实的财务数据、生产经营数据的情况时有发生,往往也是出现不良后进行反向验证分析,才能发现数据的虚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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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干货|一文读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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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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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韬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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