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打新还香吗?-附11月可转债市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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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7 11:13 1617 0 0
11月转债市场

作者:金融二叉树

来源:金融二叉树(ID:jinrongerchashu)

提起可转债大家都不陌生,尤其是2020年,不仅是发行大年,转债打新也是异常的火爆,没有资金门槛、开户就能参与申购,收益虽然没有新股那么“生猛”,但是也还算“可观”,新手小白也可以“无脑”打新,走过路过的都忍不住说一声转债打新真香。

转债的热度一度飙升,甚至出现单日涨幅超过90%的“奇观”,游资们手握“门票”,等待着一个个“暴富”的可能。个券“热炒”行为的出现,“赌性”逐步显现,为了规范市场,10月23日深交所发布《关于晚上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临时停牌由“单次涨跌≥30,临时停牌30分钟”改为“单次涨跌≥30,临时停牌至14:57”。临时停牌到集合竞价,手持巨额资金仿佛也变得不敢轻举妄动了,毕竟集合竞价的三分钟变化莫测。

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

深证会〔2020〕579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防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就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临时停牌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的,本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措施:

(一)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二)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临时停牌至14:57。

二、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三、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复牌集合竞价。

四、本所可以视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交易情况调整相关指标阈值,或采取进一步的盘中风险控制措施。

五、本通知自2020年11月2日起施行。本通知未作规定的,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本所于2020年5月22日发布的《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会〔2020〕26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10月30日

那转债还香吗?这要看你怎么看了,未来随着转债打新更多规则的落地,市场会越来越趋于理性,肯定会丧失“暴富”的机会,但是市场的良性发展,会让转债打新“香”的更加稳健。11月上市的21只转债首日均收涨,平均涨幅23.27%,上市首周平均涨幅22.72%。

下面大家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11月转债市场:

一、11月可转债发行情况

1、11月可转债发行结果

2020年11月可转债共上市发行15只,发行金额237.77亿元,月环减少89.43亿元;8家主体到期,偿还金额0.79亿元;净融资额 235.98亿元。

2、11月可转债发行预案

2020年11月可转债董事会预案公告8只,发审委通过8只,股东大会通过20只,证监会核准14只,具体情况见下表:

(1)董事会预案

(2)发审委通过

(3)股东大会通过

(4)证监会核准

二、11月可转债行情

1、11月发行可转债上市情况

2、上市的21只转债首日均收涨,涨幅前五的转债为:

3、上市首日成交额排名前五的可转债:

4、上市首日换手率排名前五的可转债: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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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转债打新还香吗?-附11月可转债市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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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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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韬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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