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关于安信信托的这篇报道,信息量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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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6 14:01 1681 0 0
11月30日,第一财经发布了文章《清仓大童保险,安信信托还有700亿兜底函尚待解决》。

作者:裕道人

来源:资管裕道人(ID:lwwjy1991)

11月30日,第一财经(下称“一财”)发布了文章《清仓大童保险,安信信托还有700亿兜底函尚待解决》

恰逢安信信托刚刚转让掉大童保险全部股权这个当口,通过一财的这篇文章,能够得到一些信号,明天就是安信信托临时股东大会了。虽说只是走一个过场,但这也意味着备受关注的重组又向前迈了一步。

一、大童保险的成功清仓

从流拍到最终由德宏资本等完成收购,大童保险的命运经历了一次戏剧性的转变。

大童保险的成功出让对于安信信托和信保基金之间的债务和解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整个安信的意义同样不可小觑。报道显示,安信信托向信保基金获得了高达56.5亿元的流动性支持,在7月的重组方案中,安信官宣将通过划转抵债资产的权利或出售部分资产来完成债务的和解。

大童保险的出让,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与安信达成的和解协议书,都是推动安信重组的力量。在这个过程当中,中行上海分行其实承担了不小的损失,因为安信转让的这一部分资产质量已经大打折扣。

这几个事情落地之后,也意味着安信表内的债务处理得差不多了,避免了安信信托走向破产清算的命运,毕竟安信已经处于资不抵债的边缘,如果债务问题不解决,最惨的还是投资人。

二、百亿兜底函待解

债务问题解决之后,摆在安信面前最大的障碍就是兜底函了。截止到6月30,安信信托未参与投资仅作为受托人管理的信托计划的规模为843.95亿元,尚未了结提供保底承诺的共计709.36亿元。按照董秘兼副总裁的王岗表示,公司已就约200亿元兜底函与持有人达成和解,剩余700多亿还在缓慢推进,具体何时能解除影响尚不明确。

一文章,终于揭露了安信的关键数据:上半年安信完成兜底函的解除是43.40亿元;下半年从公告中陆续看到:先后与温州银行、营口银行、浙商银行等完成和解。

根据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前提是审计保留意见和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得以消除。而安信信托已经连续两年被出具了审计保留意见,背后就是这几百亿的兜底函。

所以目前各方都在推动重组,只有兜底函全部解除才能顺利向四大重组方进行定增,至于后面的债务问题。也只有先把眼前的问题先解决掉,再去谈后面的事情,虽然这会加剧表内负担。

三、对安信的起诉

众所周知,目前所有涉及到安信信托的涉诉都已由上海金融法院进行统一受理。之前有部分自然人表示上诉,毕竟这是委托人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过一财的披露显示,法院已经对大部分起诉的人予以了劝退,并不在于法院不支持投资人的权利,而是在于在重组之前这样意义确实不大。

关注安信信托两年,越深入越发现安信的复杂程度远超预料。目前需要各方去把全部或者大部分兜底函予以消除,只有在财务和法律口径上都确认化解的情况下,才能撤销保留意见的希望,才能推出真正的重组落地。

每一步都不容易,尤其是长期挣扎的投资人。

四、150亿

自然究竟有多少规模?一位项目经理的披露揭开了这一面纱。据他披露:安信信托的主要产品持有人为机构,自然人所持资产大概在150亿元左右。

数字有些出乎意料,安信信托主动管理规模超千亿,在几乎所有产品逾期甚至部分暴雷之后,关于安信信托的真实数据一直是一个谜。而这一次的披露显示,自然人持有规模在150亿元左右。具体涉及哪些项目,占比多少可能只有内部人士知晓,但是不同项目对应的底层资产质量。

来自百度贴吧和投资人的沟通中发现,对于没有被纳入违法违规清单里的项目,部分已经完成兑付和清算,比如普洛斯、锐赢88号,目前本金都已经归还给了投资者,但是利息目前没有予以兑付。所以从自然人这边来看,可能整体窟窿不会有那么巨大。

如果决策部门有魄力,通过多种形式让全体自然人上岸;其实还是具备一定的可行性,而且这样对于今后新安信而言一定是一次涅槃!既彰显了国企担当,又能够及时挽回多年的忠实客户。至于机构,作为专业投资人承担部分损失。

当然这仅仅这是一个猜想,却也真心希望能够实现。

补充一句,old sheep 出来了;在此一并表示尊敬和感谢!

安信信托离最终解决依旧还有一段距离
笔者也将继续陪伴读者,一路相随,共同期待美好的春天!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资管裕道人”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原标题: 一财关于安信信托的这篇报道,信息量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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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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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韬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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