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元尉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民商事争议解决及境内外诉讼仲裁等,曾在国内各级法院及仲裁机构成功代理并参与了大量诉讼和仲裁案件,业务范围涉及各类银行金融类法律事务,包括不良金融资产处置、贷前法律审查、贷后催收、合规监管等,以及房地产、建筑工程纠纷,公司股权、控制权纠纷,公司解散、破产、清算等。
工作经历与教育背景
郝元尉律师于2012年10月加入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此前,郝元尉律师曾就职于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郝元尉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在西南政法大学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
获奖荣誉
2014年度长沙市优秀青年律师

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11月7日,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告称,截至2025年10月28日,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秦汉集团”)未结清信贷中逾期金额合计18.37亿元。

11月7日,梅花生物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孟庆山收到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11月9日下午,国内医疗信息化龙头、市值180.5亿元的卫宁健康发布公告称,周炜辞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将继续担任公司顾问。

美国银行首席策略师 Michael Hartnett 最近发布报告,建议投资者做空与AI相关的“超大规模科技公司债券”。


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是指债务人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或有破产法规定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造成债务人财产利益减损,在破产程序中被要求承担相应责任而引发的纠纷。




破产撤销权,是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