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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义务
最高法院:执行程序中,债务人不履行以物抵债协议的,可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判例97/100篇
债务人不履行执行中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约定之义务的,债权人可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保全与执行
2017/08/27
#给付义务
#原生效法律文书
#以物抵债协议
最高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是否应该继续计算迟延履行利息?|判例64/100篇
金钱给付债务中,因债权人拒绝接受以物抵债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期间仍应计算迟延履行利息
保全与执行
2017/06/15
#以物抵债
#给付义务
#可供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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