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抗疫难:反催收横行,714沉渣泛滥

新金融琅琊榜 新金融琅琊榜 作者:董云峰
2020-03-23 20:48 1894 0 0
开正门,清邪门。

作者:董云峰

来源:新金融琅琊榜(ID:finrank)

反催收组织和714高炮,犹如肆虐的新冠病毒,正在摧毁新金融的生存根基,也在破坏金融抗疫统一战线。不管基于短期的金融抗疫大局,还是中长期金融业的长治久安,反催收组织与714高炮都应该成为治理整顿的重点。


新冠疫情正在改变历史进程。

人类社会的数字化迎来了一次大提速,金融科技浪潮惊涛拍岸,全面席卷。

无接触贷款,也就是数字信贷,则被推到了至关重要的位置。

疫情之下,安有完卵。而越是小微企业,越是普通劳动者,他们受到的影响就越大,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就越迫切。

从官方口径来看,今年前2月,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抗击疫情提供的信贷支持超过1.4万亿。但是,其中又有多少能够落到小微企业和普通人身上呢?

这部分普惠信贷需求的满足,离不开新金融机构提供的数字信贷服务。近年来,中国普惠金融事业所取得的成绩,很大程度上也是得益于数字信贷的发展。

在金融抗疫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是主力军,新金融机构则是不可或缺的有力补充。

遗憾的是,反催收组织和“714高炮”,犹如肆虐的新冠病毒,正在摧毁新金融的生存根基,也在破坏金融抗疫统一战线。

受制于严苛的监管环境,以及相关制度建设的缺失,新金融机构并没有抵御这类病毒的防护工具。

他们几乎是“赤裸上阵”。

反催收横行

过去两年里,随着互联网金融整治的持续加码,新金融机构的发展环境日益恶化,催收环节更是遭受重创。

趁你病要你命,有组织、有体系的反催收势力趁机崛起。一条灰色的反催收产业链随之形成,乃至吸引了一些原来的催收从业者加入。

这些反催收组织获客有道,其充分利用微博、抖音、快手和闲鱼等平台,以各式各样的手段触达潜在用户。而所谓的智能算法推荐,大大提高了他们的获客效率。

在反催收组织的教唆和引导下,越来越多的借款人走上了恶意违约之路,反催收组织则从中收取服务费以牟取暴利。

诸如他们会故意激怒催收人员,以“钓鱼”方式获取不当催收的证据,并利用第三方投诉平台,动辄扣上套路贷、暴力催收等帽子聚众造势,再加上某些自媒体的煽风点火,新金融机构损失惨重却有苦难言。

面对这些反催收组织,新金融机构很难有什么强有力的反制措施。毕竟,监管部门和社会舆论,往往不会站在他们那一边,而是偏向于看似弱势的借款人。

雪上加霜的是,此次新冠疫情又给反催收组织带来了新的抓手。

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其中第四条提到: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还有第十四条提到: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

一条为延后还款开了口子,另一条为逾期不上征信开了口子,出发点都是好的,也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在客观上给新金融机构埋下了大雷。

如此一来,催收更难做了。在反催收组织的推波助澜之下,大批借款人拿着伪造的医疗证明或者工作证明,以疫情为借口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信用文化被进一步败坏掉了。罪恶当道,坏人得志,必然会刺激更多借款人以及潜在借款人走向失信,这才是行业不能承受之重。

当此之际,建议金融监管部门联合网络管理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环境净化行动”,让反催收组织的不法行为在互联网上失去立足之地。

在立法层面,应当加大对反催收行为的惩戒力度。建议参考《刑法》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对于干扰正常金融秩序、教唆和引导消费者违约的行为予以严惩。

此外,还需要尽快将合规的数字信贷全面纳入征信体系,彻底提升借款人的违约成本。

互联网金融也好,金融科技也好,都不是法外之地,对从业者如此,对消费者更是如此。

归根到底,在数字信贷日渐发达的今天,我们期待数字信贷能够像传统的银行信贷那样,获得平等的法律地位和监管待遇。

一个令人欣慰的消息是,最近央行上海总部协助上海市公安局破获了一个职业投诉人犯罪团伙。央行上海总部表态称:消费者应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反映诉求,不可采取缠诉、重复恶意投诉等方式非理性维权。

714沉渣泛滥

同样破坏抗疫大局的还有714高炮。

按照一般的定义,714高炮是指那些期限为7天或14天的高利息网络贷款,高炮指的是高额的砍头息和逾期费用。

714高炮的本质是披着互联网金融外衣的黑恶犯罪,属于非法金融,应当坚决取缔。这不是合规与否的问题,而是犯罪与否的问题。

在714高炮背后,也有一条完整的黑产链条,包括导流、大数据、支付、催收等,他们都是罪恶的一部分。

经过去年“315”晚会的集中曝光,714高炮一夜间成为过街老鼠,有关部门出手严打,一些头部的714高炮平台被绳之以法,并且波及到了相关的导流平台和数据公司。

尽管明面上714高炮变得偃旗息鼓,但在暗地里从未消停,而是很快改头换面,衍生出借贷周期只有6天、5天甚至4天的高炮平台,实际利率更加丧心病狂。

如今的疫情期间,714高炮进入了新一轮的活跃期。

从需求角度而言,受疫情影响,不可避免会有一部分人,因为收入下降或者长时间待业而陷入困境,从而成为714高炮的猎物。

在全国上下忙着对抗疫情之时,714高炮们发起了“国难财”。他们的作案手法也在快速进化,有着高度的隐蔽性和灵活性。

沉渣泛滥的714高炮,正在冲击行业秩序,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抬升了获客成本,还显著加大了全行业的舆论风险,有可能引发监管加码。

一旦新一轮严打来袭,最受伤的并非714高炮平台,而是合规的新金融机构。

在地方政府各自为政的监管格局下,714高炮善于采用游击战策略,打一枪换一地。换句话说,运动式的严打难以伤其筋骨,治标不治本。

客观上,针对714高炮等黑恶犯罪的治理,很可能是一个需要多部门协同作战的长期性工程,无法毕其功于一役,有关部门需要做好持久攻坚战的准备。

从监管的角度,迫切需要改变的一点是,切不可因为不合规现金贷以及非法714高炮的存在,继续将数字信贷行业污名化。

当前,除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蚂蚁金服、微众银行等巨头,只要是数字信贷就会被视为有问题,乃至有罪——大多数时候,从监管部门到社会舆论,对于合规机构与不合规机构并不做区分。

打个比方,我们不能因为无法快速除掉杂草,就要一把火将田野全烧了,对不对?杂草不除,庄稼不可能长好。

更重要的是,要想根除杂草,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种好庄稼。葱葱郁郁的庄稼,本身就是最强力的除草剂。

新金融的治理也是这个道理。越是打击714高炮等犯罪行为,就越有利于合规新金融的发展。而合规的金融服务供给越充足,非法金融活动就越是无处容身。

一个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体系,不可能只有金融机构,还需要各类新金融机构。

一个欣欣向荣、永葆活力的金融体系,更离不开新金融机构。

总之,不管基于短期的金融抗疫大局,还是中长期金融业的长治久安,反催收组织与714高炮都应该成为治理整顿的重点。

开正门,清邪门。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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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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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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