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及时的信用债违约讯息,最犀利的债务危机剖析
作者:孟凡科
来源:中国破产法论坛(ID:bjbankruptcy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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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5日—26日,第十六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北京友谊宾馆成功举办,1500余位嘉宾与会研讨。本届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北京破产法庭共同主办,论坛主题聚焦“深化破产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应邀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主任王欣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沃晓静,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郭旭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强,北京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单国钧先后在开幕式发表致辞。下面为您推送的是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特殊资产服务信托部业务总监孟凡科在分论坛研讨环节发表题为“破产服务信托的配套措施”的演讲文字实录,由秘书处根据孟凡科总监的发言稿整理并经审定,特此说明并致谢。
破产服务信托的配套措施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特殊资产服务信托部业务总监 孟凡科
2025年10月25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我是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特殊资产服务信托部的孟凡科。今天我将围绕“破产服务信托的配套措施”这一主题,结合我们近年来的实务经验,分享一些思考与建议。
一、案例分析与风险识别
到2025年9月,全国破产案件产生的破产服务信托需求为150余单。在破产服务信托的实际操作中,我们遇到了多个典型案例,暴露出当前制实践中的一些关键问题:
案例一:信托治理僵局。某大型集团重整后未设过渡期及僵局解决机制,导致信托无法有效影响底层企业管理,最终信托目的落空。
案例二:偿债安排不合理。某商业集团重整计划中现金清偿义务超出企业支付能力,导致重整失败,企业再次破产。
案例三:重整价值缺失。某金属冶炼企业已无经营价值,仍强行重整,现金清偿额远超资产清算价值,执行困难。
这些案例表明,破产服务信托并非“一设就灵”,缺乏配套措施将导致信托机制失效,甚至加剧风险。
二、为何需要配套措施?
破产案件的系统性、复杂性与信托工具的功能局限性之间存在明显差距。破产程序的阶段性与企业经营连续性之间的矛盾,破产程序具有阶段性,而企业经营需长期持续,需通过过渡期安排弥合断裂。信托受托人的管理能力与资产复杂性不匹配,信托财产管理复杂,受托人专业能力有限,需引入专业管理主体。时效性与程序性冲突,底层资产管理需灵活高效,而信托治理强调程序规范,需优化决策机制。
三、破产服务信托的四大配套安排
(一)信托治理配套机制
信托治理配套的目的是提高决策效率,优化决策程序,简化决策事项,预防决策僵局。
预防治理僵局:设定僵局认定标准,建立打破机制,如常设机构表决。
影响力传导路径:通过委派董事、修改章程、明确人事权等方式,确保信托治理有效传导至底层资产。
规则前置制定:在破产决议阶段即设定信托存续规则,减少后续会议频次,提高效率。
(二)底层资产管理处置配套
底层资产管理处置配套的目的是提升底层资产管理的质效,提升和维持底层资产价值,保障受益人利益。核心是探索无实际控制人的企业的针对性的经营管理模式。
明确责任主体:根据资产特性确定经营主体或处置机构。
预设失序预案:建立递进式备选方案,必要时引入职业经理人或专业机构。
制定处置规则:明确抵质押资产处置流程,保障优先债权人权益,避免决策僵局。
(三)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安排的目的是在破产程序、企业经营管理、信托治理之间实现有序程序过渡及信息平衡,为后破产时期的企业公司治理与信托治理创造条件。
关键阶段定义:过渡期是信托设立前后维持重整计划执行的关键阶段。
建立沟通机制:通过信息互动与问题解决机制,避免治理与管理脱节。
早期介入原则:信托公司应在确定受托人后尽早介入,构建良好沟通基础。
风险预防建议:若无法获取全面信息或建立沟通,建议信托公司谨慎参与。
(四)偿债方式的执行顺序与配比
偿债方式及执行顺序与配比配套的目的是审视破产决议文件的合理性、可行性,避免服务信托成为不具有可行性的破产安排的炮灰。
执行顺序建议:现金清偿(优先债权、敏感债权),留债/抵债(担保债权),债转股(普通债权),债务减免,信托份额(补充清偿)。
配比原则:前序清偿未完成,不应贸然推进后续方式。案例二、三的问题均源于现金清偿未落实即设立破产服务信托。
四、如何配置好配套措施?
从源头构建体系,主导方应具备为信托工具构建配套体系的认知,全面理解其功能边界。因案施策,精准配套;每个案件不同,需从治理、资产管理、过渡期、偿债顺序、二次破产风险等方面逐一筛查,建立针对性配套体系。动态检视与补足;在信托存续期间,持续评估配套措施的有效性,及时调整或补充,确保信托按既定轨道运行。
五、总结
破产服务信托的配套措施,是保障其有效设立与健康存续的必要条件。我们必须全面认知信托工具的本质,知其所“能”与“不能”;精心配置配套措施,避免“四面漏风”的半拉子工程;动态管理、持续优化,确保信托目的最终实现。
信托工具来之不易,其存续效果尚需时间检验。我们应以专业、审慎、负责的态度,精心呵护,杜绝滥用,且行且珍惜。
以上是我对破产服务信托配套措施的一些思考,恳请各位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公号责编:邱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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