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不起“同意预售即视为解押”这个泼妇(续)|信托经理

阿信杂货院 阿信杂货院
2019-05-26 22:16 359 0 0
《惹不起“同意预售即视为解押”这个泼妇》这篇文章发表之后,就有读者第一时间提供了其他的案例,最具有典型代表的《最高院:抵押权人即使同意出售抵押物也不能由此认定其丧失了抵押权》这篇文章,乍看标题,核心意思和“同意预售即视为解押”是相反的。

作者:阿信

来源:阿信杂货院(ID:xintuoer1)

《惹不起“同意预售即视为解押”这个泼妇》这篇文章发表之后,就有读者第一时间提供了其他的案例,最具有典型代表的《最高院:抵押权人即使同意出售抵押物也不能由此认定其丧失了抵押权》这篇文章,乍看标题,核心意思和“同意预售即视为解押”是相反的。

我也慌了神,难道是我研究错了?我研究错了没关系,可因此给大家造成业务上的困扰就是罪过了。

马上翻看文中提到的案例《海南海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海南鑫东源旅业有限公司、陈刚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这个案件是海南省高院在2018年审判的。看过之后,我放心了,该案例中金融机构没有丧失抵押权的原因如下:

第一,金融机构同意的预售证已经过了有效期,而购房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在过了有效期之后签署的,因此,海南省高院认为在预售证失效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并未丧失抵押权。这个审判的司法逻辑和最高院审理哈尔滨案件中的逻辑是一样的,因此,也基本保证了司法判决逻辑的一致性,毕竟最高院的判决是2016年,海南高院这个案例是2018年,海南高院还是保持了与最高院的一致;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购房者不满足该规定规定的排除执行的情形(书面购房合同、支付总价款超过50%、购买房屋用于自住且名下无其他房屋),购房者购买房屋是用于投资经营管理,而非自住,因此,法院据此认定,其也不符合规定排除执行的情形。

因此,最高院的案例和海南高院的案例结果看似不一样,但内在的逻辑却是相同的,判决结果不同只是案件具体情形不同而已。

“预售即视为解押”的结论依旧有效。

后记

借着这个文章,最后以一个读者留言结束:

你好,阿信,特别喜欢看你写的文章,我早先做地产,后来做信托,现在又回来做地产,所以每次看你的文章都特别感同身受。关于你说的同意预售即视为解押这个问题。站在开发商的角度来说,其实是有道理的,因为虽然只是预售少量部分(比如30万方只拿了3万方的预售证),但如果出现风险,是很难处置残值的。因为风险项目的开发商已经将建设方案报批政府审批通过了,后续如果要将土地处置给大开发商,很多大开发商内心是抗拒的。因为每个开发商都有自己的产品线,设计风格。如果为了拿项目而拿了这个风险项目,很有可能把自己的品牌口碑做砸了。但是如果你让我解押就还款,我也不同意,哈哈!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阿信杂货院”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原标题: 惹不起“同意预售即视为解押”这个泼妇(续)|信托经理

阿信杂货院

扒开信托的裤脚,看看你的内涵。微信公众号: xintuoer1

28篇

文章

4.8万

总阅读量

特殊资产行业交流群
热门文章
推荐专栏
更多>>
  • 资产界
  • 蒋阳兵
    蒋阳兵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 刘韬
    刘韬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 睿思网
    睿思网

    作为中国基础设施及不动产领域信息综合服务商,睿思坚持以专业视角洞察行业发展趋势及变革,打造最具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垂直服务平台,输出有态度、有锐度、有价值的优质行业资讯。

  • 大队长金融
    大队长金融

    大队长金融,读懂金融监管。微信号: captain_financial

  • 破产圆桌汇
    破产圆桌汇

    勘破破产事,与君破僵局。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
资产界公众号

资产界公众号
每天4篇行业干货
100万企业主关注!
Miya一下,你就知道
产品经理会及时与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