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受托管理人

债券球 债券球
2021-08-23 13:13 3211 0 0
作为债券项目收益最高的主承销商,自然应当承担起受托管理人的角色。

作者:债券球

来源:债券球(ID:bonds-ball)

在目前的债券市场,钱少责任大的角色,受托管理人(企业债为“债权代理人”)肯定算一个。今天就来说说这个性价比极低的角色。

一、钱少

一只债券,如果主承销商是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费用正常会包含在承销费里,基本上不另行收费。即使收,也是极个别案例,而且金额相对于承销费会显得有些可怜。

如果主承销商不是受托管理人,另行聘请的受托管理机构也拿不了几个钱,可能有二三十万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二、责任大

作为维护债券投资者利益的核心角色,无论是外规对受托管理人的要求,还是实务中在相关协议里对于受托管理人的责任划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受托管理人约定的相关责任是要比主承销商还要大。

作为受托管理人,对于约定事项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履职,比如:尽调、立项、内核,出具定期报告、召开持有人会议等,一直到债券兑付结束,从始至终都得全程跟进。同时,虽然目前债市总体违约率不高,但是在整个过程中,一旦出了问题,受托管理人可能就会受到各方的压力,甚至会遭到比较严重的处罚。

三、导致的问题

一方面,因为承担的责任很大,但是钱太少,实务中出现偷工减料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导致作为受托管理人的效果会打折扣。

另一方面,在权益和责任不对等的情况下,作为承销商来说,如果能避免担任这个角色的,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即使放弃一部分利益,也是乐意的。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大型承销商,在机构总体收益不错的情况下,还是经常能看到大型承销商主动把受托管理人的角色让给中小主承销商的现象,进而就循环到上一个问题。

四、建议

受托管理人责任太重,而目前国内在受托管理人领域尚未出现能够让市场绝对信服的专业受托管理机构。那么在此情况下,到底应该如何处理受托管理人的角色,对此,从目前市场实际情况、利益平衡、处理具体事务的能力等方面来看,笔者有两点建议:

(一)强制要求主承销商担任受托管理人。谁受益最大,谁承担责任应当最大。作为债券项目收益最高的主承销商,自然应当承担起受托管理人的角色。同时相对来说,主承销商对企业的熟悉程度和把控能力,一般要强于其他中介机构,有利于后续工作的开展。

(二)强制受托费用留存。在实务中多为打包收费的情况下,作为承销商应当要求承销费中留下一定合理的比例,用于支付处理存续期的费用。当然,如果项目团队一直存在,并且主要由该项目团队跟进存续期事宜,那么这部分收入在考核的时候自然应该归属于该项目团队。之所以说这个,因为实务中的确会有一些小家子气的领导会盯上这点钱。

在目前的情况下,也许上述建议也是较为理性的做法了,后续如何,且看市场如何演化吧,也许哪天受托管理人这个角色可能就消失了,相关职责直接并给主承销商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债券球”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原标题: 说说受托管理人

债券球

观资本市场,看债市江湖。

115篇

文章

10万+

总阅读量

特殊资产行业交流群
热门文章
推荐专栏
更多>>
  • 资产界
  • 蒋阳兵
    蒋阳兵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 刘韬
    刘韬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 睿思网
    睿思网

    作为中国基础设施及不动产领域信息综合服务商,睿思坚持以专业视角洞察行业发展趋势及变革,打造最具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垂直服务平台,输出有态度、有锐度、有价值的优质行业资讯。

  • 大队长金融
    大队长金融

    大队长金融,读懂金融监管。微信号: captain_financial

  • 破产圆桌汇
    破产圆桌汇

    勘破破产事,与君破僵局。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
资产界公众号

资产界公众号
每天4篇行业干货
100万企业主关注!
Miya一下,你就知道
产品经理会及时与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