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总额(单位:万元): 人民币:11,762.6
公告有效期: 28天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 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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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拟对北京康特荣宝电子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债权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11,762.6万元。债务人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街7号,该债权由北京康特荣宝电子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亦庄开发区77号街区77M4地块及亦庄开发区路东区C10M1地块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陈金洪以其名下大兴区庞各庄镇龙景湾甲区32号楼-1-2层32别墅提供抵押担保;陈敏以其名下大兴区庞各庄镇龙景湾甲区25甲号楼-1-2层25甲别墅提供抵押担保;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陈金洪及其配偶周爱莲出具《最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作为担保。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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