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总额(单位:万元): 人民币:102467.80
公告有效期: 28天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 28天
如对本次处置公告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我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 张家琦、林红霞、贾文彬 联系电话: 0471-2830337、0471-2830327、0471-2830313
电子邮件: zhangjiaqi@cinda.com.cn、linhongxia@cinda.com.cn、jiawenbin@cinda.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9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71-2830310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fukaiqi@cinda.com.cn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拟对内蒙古成吉思汗陵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5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9年4月30日,该资产债权总额(公告日前最近一个结息日的债权本息余额)为102467.80万元(内蒙古成吉思汗陵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其两户债权以最终管理人及法院确认数额为准)。该资产中的债务人主要分布在鄂尔多斯市,债权项下均设有担保。该5户债权资产拟分户或组包进行处置,处置方式不限于债务重组、公开竞价转让等。该资产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并应具备相应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附件:
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资产界上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