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总额(单位:万元): 人民币:17,055.43
公告有效期: 12天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 12天
如对本次处置公告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我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 邵经理 联系电话: 0871-63643969
电子邮件: shaolixiang@cinda.com.cn
云南省分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蓝路15号采莲湾7号楼3-5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871-63638666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lijian2@cinda.com.cn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已于2019年6月19日17时至2019年6月27日17时在中国信达云南分公司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http://zc.paimai.taobao.com)对云南巨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进行了公开竞价活动,仅一名竞买人(竞买号B1453)出价4800万元整(大写:肆仟捌佰万元整),现补登公告如下:
截止处置基准日2019年2月28日,该债权项目本金余额为13,940.00万元,利息余额3,115.43万元,本息合计:17,055.43万元。债务人位于昆明市,该债权担保措施为抵押担保和关联自然人、法人等提供共同还款承诺,包括:1、云南巨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昆明市巨和美术小区地下车库-1层房产(整层车位)(面积27301.37平方米)提供抵押;2、昆明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云山社区的一宗城镇混合住宅用地(面积10814.83平方米)提供抵押;3、王俊、李忻翼以其名下位于昆明市盘龙区白龙寺刘家营村凯茵佳园的一套房产(面积89.99平方米)提供抵押;4、朱玉聪、胡云良以其名下位于昆明市盘龙区金色家园紫竹园的两套房产(面积分别为79.48平方米、398.58平方米)提供抵押;5、陈树云、和雪莲以其名下位于昆明市盘龙区金色家园紫竹园的一套房产(面积为97.59平方米)提供抵押;6、胡云河、胡云良对全额债务提供共同还款承诺,签订《共同还款承诺书》,承诺其与借款人地位相同;7、云南万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巨和未来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巨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公司、李弘、朱玉聪、陈树云、昆明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齐业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良新巨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宁新巨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共同还款承诺书》,均承诺在对其中6945万债权本金及其《借款展期协议》项下的法律地位与借款人相同。
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它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资产界上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