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南华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截止2019年11月30日,清远市南华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总额合计11122.63万元,其中本金余额4683.83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保证人为广东省华南科技技工学校、清远市南华投资有限公司、潘志波、雷丽芬。抵押物为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办5号区紧密相连的四块国有出让土地,面积合计16002.773㎡,性质为商住用地/综合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本债权查封了与抵押土地相连的保证人名下的泽丰楼、远丰楼、圣丰楼、惠丰楼房产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合计为16386.93㎡,性质为国有出让城镇住宅用地)。
我司已申请法院将抵押土地和查封房地产整体处置,处置标的为横荷五号渠9处土地(商住用地/综合用地/城镇住宅用地,面积合计32389.703㎡)和上盖6栋建筑物(住宅/非住宅/食堂,面积合计19268.74㎡)。目前,案外人清远市华南职业技术学校向清城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已于9月初一审开庭,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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