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基本信息
(一)资产类型:抵债资产
(二)资产基本信息:
2015年12月25日,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编号:(2014)甬东执恢字第128-1号),将陈月标名下位于中兴路51号、53号,面积分别为94.78㎡、109.21㎡,房屋权证号分别为: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01042503号、20101042517号;土地权证号分别为:甬国用(2010)第0103141号、0103140号,抵偿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清偿债务。
(三)资产实景图
实景配图:
正门
一楼吧台
一楼包厢
二楼大厅
二楼茶室
二、资产亮点
1、产权清晰:本资产为抵债资产,民生银行可持法院裁定书办理过户,意向投资人从民生银行受让资产,过户风险低。
2、地理位置好:该资产位于宁波市江东区,有较好的地理位置优势。
三、咨询电话
如有意向,请联系
巫先生,联系电话:17602119393
唐先生,联系电话:18612182831
尚先生,联系电话:1861408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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