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您加入特殊资产行业交流群

信达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谷神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处置公告

2019-07-24 16:29 586
资产详情

资产总额(单位:万元):  10964.82万元

公告有效期: 28天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 28天

如对本次处置公告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我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 马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 0531-87080338、87080328 

电子邮件: maliang@cinda.com.cn 公司地址:济南市经三路293号 

山东省分公司地址:济南市经三路293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信达山东省分公司:0531-87080335,丁先生;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0531-86063055,李先生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dingtianwen@cinda.com.cn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谷神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19年6月30日,该债权总额为 10964.82万元(其中,本金10600 万元,利息364.82 万元)。债务人位于德州市陵城区经济开发区财源路中段,该债权共5笔,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序号

合同编号

贷款本金余额元)

保证人

抵押物

1

建陵借字(2015)第071604号;

建陵调字(2016)第0702号;

500

最高额保证-李登龙、宋香莲(16000万)

-

1、谷神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坐落于陵西开发区的房地产抵押,土地证号陵国用(2006)第02279号,抵押土地面积为203213.33平方米;房产证号为陵房权证陵县字第178号、278号、548号、552号、553号、554号、555号,使用权面积共计37106.34平方米(担保最高债权额2772.772万元内);

2、谷神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坐落于开发区的房地产抵押,土地证号陵国用(2006)第02594号,使用权面积为55740平方米,房产证号为陵房权证陵县字第277号,使用权面积2917.17平方米(担保最高债权额615.02万元);

3、谷神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坐落于迎宾街北段东侧的房地产抵押,土地证号为陵国用(2007)第6718号,抵押土地面积为64851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房权证陵县字第895号-901号,使用权面积共计25360.43平方米(担保最高债权额1448.207万元);

4、谷神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机械设备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额3884.703万元;

5、北安谷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坐落于黑龙江北安市铁西工业园内的两宗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证号为北西区国用(2014)第155号、北西区国用(2014)第156号,使用权面积82151.73平方米、99017.66平方米(担保最高债权额1362万元内);

6、谷神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坐落于陵县开发区扶丰街东侧、北外环以南的一宗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证号陵国用(2013)第001232号,使用权面积为31995平方米(担保最高债权额222万元内);

7、谷神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机械设备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额1300万元。

2

建陵借字(2015)第071601号;

建陵调 字(2016)第0701号;

2950

-



3

建陵借字(2015)第0826号;

建陵调字(2016)第0705号;

2750

-



4

建陵借字(2015)第071603号;

建陵调字(2016)第0704号;

1300

-



5

建陵借字(2015)第071602号;

建陵调字(2016)第0703号;

3100

1、谷神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坐落于陵西开发区的房地产抵押,土地证号陵国用(2006)第02279号,抵押土地面积为203213.33平方米;房产证号为陵房权证陵县字第178号、278号、548号、552号、553号、554号、555号,使用权面积共计37106.34平方米(担保最高债权额2772.772万元内);

2、谷神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坐落于开发区的房地产抵押,土地证号陵国用(2006)第02594号,使用权面积为55740平方米,房产证号为陵房权证陵县字第277号,使用权面积2917.17平方米(担保最高债权额615.02万元);

3、谷神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坐落于迎宾街北段东侧的房地产抵押,土地证号为陵国用(2007)第6718号,抵押土地面积为64851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房权证陵县字第895号-901号,使用权面积共计25360.43平方米(担保最高债权额1448.207万元);

4、谷神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机械设备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额3884.703万元



该项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资产界上看到的,谢谢!

※ 平台声明: 资产界平台向您提供信息服务,仅供参考,请以实际详情为准,欢迎垂询联系人。

※ 举报邮箱: steven@npazone.com

我有话说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中国信达
中国信达,中国不良资产行业的先行者和领先者。中国信达(01359.HK)官方资讯服务平台,致力于传播中国信达新闻资讯,分享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动态,洞察国内外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微信号: chinacinda
免费发布

    扫码分享给好友


热门文章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
资产界公众号

资产界公众号
每天4篇行业干货
100万企业主关注!
Miya一下,你就知道
产品经理会及时与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