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高冷清零”的项目,后续来了

大话固收 大话固收
2020-12-16 15:16 3051 0 0
如此跨年

作者:洛洛杨

来源:大话固收(ID:trust-321)

今年10月,我曾经推送过一篇《资管如此“清零”,是不是有点不公平?》,里面提到了某项目违约后,融资方要求管理人再找5000万资金置换,或者找第三方认购6个亿来把资管资金“置换”为3+2年的公司债的情况。

不同意的话,就6个字:建议债务展期。

当时还有人议论:虽然这个置换方案有点奇葩,但是也算“非标转标”了,是不是反而对投资人有利呢?

毕竟如果不接受,就只能“接受债务展期”了,要安慰自己往好处看,也只好找这么个理由。

然而,也许是5000万或者6个亿太难找,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份高冷的方案最后并没有得到执行。经过两个月切磋琢磨后,双方还是走上了法庭。

然后,就又出来了一份新的“方案”:

今年年底前解决1.5%本金;明年8月解决30%;10月解决30%;后续本息在2022年年底前全部结清。

有人问感觉这个方案怎么样?

怎么说呢,假如小明欠你1000万,到期后让你选今年先还100元,明年再还1050万;或者今明两年各还500万,一般人都会选第二种。原因也很简单,短期内一个人的偿债能力很难有很大的变化。

如果今年连10%都付不了,又如何敢相信对方能够在8~10月内能凑齐60%的资金呢?就不说后面还要再拖两年了。

饼好画,可大家都是饿着肚子在等啊。我感觉这个方案基本上是说,快过年了,给大家意思一下,明年再来……

还是那句话,一个好的解决方案往往是奔着解决来的,能让人感受到扑面而来的诚意。

项目违约后,固然投资人要考虑融资方的利益,为对方保留流动性空间;但是融资方也很有必要考虑下违约后一年间多颗粒无收、辗转难眠的投资人的处境,让方案尽可能地传达信任和安全感。

最后附赠一个小常识:

诉讼中和解或调解有没有法律效力?

根据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当事人可以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本身没有强制执行力,达成和解协议后,可以申请撤诉结案;也可以申请法院依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结案。

如果是通过法院制作调解书结案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

但是,此时由于已经“结案”,因此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此后不得再以相同案件相同理由起诉,而只能申请就调解书强制执行。

总之就是,要慎重吧。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大话固收”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原标题: 那个“高冷清零”的项目,后续来了

大话固收

聚焦信托投资,原创风险观察

88篇

文章

10万+

总阅读量

特殊资产行业交流群
热门文章
推荐专栏
更多>>
  • 政信三公子
    政信三公子

    铛煮山川,粟藏世界,有明月清风知此音。呵呵笑,笑酿成白酒,散尽黄金。

  • 中证鹏元评级
    中证鹏元评级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中国最早成立的评级机构之一,先后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及香港证监会认可,在境内外从事信用评级业务,并具备保险业市场评级业务资格。2019年7月,公司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信用评级业务资质,实现境内市场全牌照经营。 目前,中证鹏元的业务范围涉及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公司债券评级、企业债券评级、金融机构债券评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评级、结构化产品评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评级、境外主体债券评级及公司治理评级等。 迄今为止,中证鹏元累计已完成40,000余家(次)主体信用评级,为全国逾4,000家企业开展债券信用评级和公司治理评级。经中证鹏元评级的债券和结构化产品融资总额近2万亿元。 中证鹏元具备严谨、科学的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及业务制度,有效实现了评级业务“全流程”合规管理。 中证鹏元拥有成熟、稳定、充足的专业人才队伍,技术人员占比超过50%,且95%以上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016年12月,中证鹏元引入大股东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战略升级。展望未来,中证鹏元将坚持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强化投资者服务,规范管控流程,完善评级方法和技术,提升评级质量,更好地服务我国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微信公众号:cspengyuan。

  • 小债看市
    小债看市

    最及时的信用债违约讯息,最犀利的债务危机剖析

  • 雷达Finance
  • 蒋阳兵
    蒋阳兵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 观点
    观点

    观点(www.guandian.cn)向来以提供迅速、准确的房地产资讯与深度内容给房地产行业、金融资本以及专业市场而享誉业内。公众号ID:guandianweixin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
资产界公众号

资产界公众号
每天4篇行业干货
100万企业主关注!
Miya一下,你就知道
产品经理会及时与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