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债券民工在路上
来源:债券民工(ID:bondworker)
2021年12月2日,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胜通集团”)的又一个债券中介机构被处罚了!这次涉及到的是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至此,山东胜通集团债券发行涉及的中介机构国海证券、粤开证券和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均被处罚,没收违法所得金额合计3033万元!
当然,从公开的材料来看更需要关注的是,对中介机构的处罚中,均对项目直接负责人处以警告及罚款的处罚措施。对于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来说,有着更好的警示作用。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山东胜通集团被处罚的债券中介机构:
一、被处罚的债券中介机构
1、2021年12月2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为山东胜通集团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涉嫌未勤勉尽责,没收违法所得1798万元。
2、2021年11月25日,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为山东胜通集团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未勤勉尽责案,没收违法所得660万元。
3、根据证监会2021年11月4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在山东胜通集团的审计过程中,“出具的胜通集团2013年至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对胜通集团2013年至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被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并罚款。
二、山东胜通集团被处罚情况
2019年3月15日,山东胜通集团首次发生债券违约,此后多次被监管机构处罚。2021年以来,证监会和交易商协会分别对山东胜通集团进行了监管处分。
根据山东胜通集团于2021年5月14日披露的公告文件,中国证监会已经对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主要原因是公司“涉嫌财务造假、导致债券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从公开披露的文件内容看,山东胜通集团的财务造假方式包括两方面:制作虚假财务账套等方式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直接修改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后的合并会计报表 的方式虚增利润。中国证监会对山东胜通集团给予警告并罚款,对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并罚款,对山东胜通集团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给予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1年9月18日,交易商协会山东胜通集团进行了自律处分,主要原因是财务报告及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未能及时披露申请破产重整事项。
三、小结
信用债券市场上违约的发行人并不少,但是能直接引发监管机构对发行人自身和中介机构进行处罚的并不多。本次山东胜通集团债券违约之后之所以引发连锁监管反应,最主要的原因是涉嫌财务造假,涉嫌违反新《证券法》的规定。根据新《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发行人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发行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会被处以罚款。在涉嫌财务造假的情况下,发行人和债券中介机构,均受到了严格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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