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债券球
昨天看到这只债券的持有人会议的新闻,笔者一开始关注到的是十项议案全否。以前有没有议案全否?应该是有的,但是数量这么多的,真是不多见。于是笔者饶有兴趣的查了一下,发行居然没有一分钱投赞成票,是何原因?
就议案内容来说,总结一下,主要两点:豁免违反交叉保护条款约定和豁免违反资产池约定。议案十,如果其他九条都同意了,这条议案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至于诸多议案后面跟着的看似棒棒糖、甜蜜蜜的条款,明眼人大概一看就知道,就当前情况来说,其实没什么意义。
逻辑上来说,发行人应该也知道这些条款的可行性,很简单,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己作为投资人,会怎么选?答案应该是不言而喻的。至于真实原因,为了表明态度、走形式?就不得而知了。
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笔者以为最起码应该有一定的诚意,尤其是那些出现信用事件的标的。提出议案没问题,但是也应该考虑议案的可行性,实在拿不准,可以先摸个底,现在一只债券投资者数量并不多,实现起来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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