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

民法典中主合同和从合同管辖约定冲突问题

民法典中主合同和从合同管辖约定冲突问题

部分金融机构从节约诉讼成本、高效快捷等多方面考虑,会改变主合同或从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和诉讼并存或者约定多个法院管辖的情况,因此导致在实践中存在如何确定管辖机构到底是法院还是仲裁机构的问题。
法院:担保人提起追偿诉讼,不受主合同、担保合同管辖约定的拘束!

法院:担保人提起追偿诉讼,不受主合同、担保合同管辖约定的拘束!

债权人一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管辖法院。
最高院:担保合同与借款合同编号不一致,不影响其依据真意担责!!

最高院:担保合同与借款合同编号不一致,不影响其依据真意担责!!

普通担保关系中,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应当与主合同保持一致性。
担保新规解读之一:”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效力“的约定无效

担保新规解读之一:”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效力“的约定无效

主合同有效的,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治扬帆 法治扬帆 2021/01/18
主债权未发生且要素不定,仅在先概括约定保证不成立担保!

主债权未发生且要素不定,仅在先概括约定保证不成立担保!

如主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后,担保合同双方未对该担保条款予以有效补正或者重新订立保证合同,该担保无从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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