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分析——强制清算程序中认定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基本流程

专注特殊机会投资 专注特殊机会投资 作者:钱智坚
2017-03-17 18:02 4256 0 0
债权人在起诉时应当对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事实承担举证义务

一、大数据分析

通过无讼检索,标题“强制清算”,类型“民事”,文书性质“裁定”,审理程序“一审”,其中有75个案件,中级人民法院19件,基层法院55件,(2013年7件,2014年34件,2015年21件,2016年12件,2017年1件),其中广东和吉林居多。

二、债权人需要提交什么证据材料

基于对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地区对审理公司强制清算的操作规范分析,债权人一般需要提供以下基本材料:(一)清算申请书,列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三)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四)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的债权或股权证据;(五)被申请人发生解散事由的证明材料:被申请人自行解散的,应提交被申请人的公司章程或决定解散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被申请人被依法强制解散的,应提交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吊销公司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公司的文件;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的法律文书。

三、强制清算程序中的法院审理过程

通过检索广东法院受理的案件,立案受理强制清算程序居多的是佛山地区的法院。法院审理过程中,基本向被申请人也即是被清算的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发出通知及公告,要求相应主体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公司的财产,并移交印章、账簿、文书、财产状况说明、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工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资料。一般从法院受理强制清算案件到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时间约8个月,甚至耗费更长的时间。

四、强制清算程序中的法院观点

对于限定的期限内,被清算的公司或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未向法院提供关于被清算公司的任何情况。在佛山地区法院这种情况比较普遍,经统计数据比例超过80%。对于这种事实,法院会基于被清算公司的相关的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无法获知,以无法对被清算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实际清算为由,终结被清算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

五、在强制清算裁定书文末的表述

法院文书一般这样表述,申请人XX可另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的规定,要求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对其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依据则是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的第29条。

六、法院强制清算或者破产清算是必经程序

目前对于这种情形法律没有特别规定,但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及相关纠纷若干问题的解答(2011年),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债权人主张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其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造成公司无法进行清算。故对于“无法进行清算”的认定,不以必须事先经过强制清算或者破产清算程序为前提,应从公司清算义务人、会计账簿和公司财产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后作出认定。

但是,债权人在起诉时应当对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事实承担举证义务。债权人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系因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而灭失无法清算的,法院对债权人的起诉应当予以受理。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专注特殊机会投资”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专注特殊机会投资

关注中国境内特殊机会投资,致力于特殊资产的收购、管理、运营及结构化投融资。

14篇

文章

6.4万

总阅读量

特殊资产行业交流群
推荐专栏
更多>>
  • 中国破产法论坛
    中国破产法论坛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秘书处负责运维的官方公益学术交流平台,与中国破产法论坛及其专题研讨会、破产法文库互补,相得益彰,砥砺思想,传播理念,促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域的破产法学术交流。(公众号ID:bjbankruptcylaw)

  • 财视中国
    财视中国

    特邀中外监管层、金融行业高层、经济学家、民营金融领军人物独家供稿。立足中国金融行业,创造财经新视界。

  • 观点
    观点

    观点(www.guandian.cn)向来以提供迅速、准确的房地产资讯与深度内容给房地产行业、金融资本以及专业市场而享誉业内。公众号ID:guandianweixin

  • 商业地产与法务
  • 知信律师事务所
    知信律师事务所

    让每一个企业都平等便捷地获得优质法律服务

  • 投拓江湖
    投拓江湖

    本号每篇文章都是干货满满。作者资深十强地产投拓总监,十余年头投拓实战经验,坚持原创文章,矢志成为投拓人喜爱的公众号。长期发布:1、投拓政策、干货;2、投拓经验;3、地产行业风向;4、地产新鲜知识、新闻动态;微信号: TT707276146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
资产界公众号

资产界公众号
每天4篇行业干货
100万企业主关注!
Miya一下,你就知道
产品经理会及时与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