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晓怿
来源:杨老师的基建课堂(ID:msyangteacher)
随着“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以及国常会提出:“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政府杠杆率要有所降低”;各地政府纷纷再次加强对隐性债务的清查与化解力度,并纷纷声称在之前的化债工作中取得了若干成效。
但在“财政紧平衡”、地方无余力的情况下,隐性债务真的可以说化就化吗?许多看似化债的招数,真的降低债务负担、化解债务风险了吗?
政府隐性债务之所以被进行严格监管,是由于财政具有直接的支付责任,一旦出现风险,极易产生连锁反应以及金融风险。因此,监管重点清查了与财政预算进行挂钩的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列入预算但未计入债务的方式。
对于这些隐性债务,许多地方政府整改的方式往往是把这类债务直接与财政预算脱钩,转为当地城投或者企业债务。从表面上看已经和地方财政没有关系,但其债务的实质与基本面并没有真正改善,不过是“粉饰报表”而已。
政企合作,杠杆向企业转移
由于近年的市场化改革,许多项目领域都开始积极引入社会资本,许多央企、省属企业、上市公司积极进军地方政府市场。在地方政府急需化债、社会资本想要拓展项目时,双方自然一拍即合:
将存量资产与债务转移给社会资本,同时提供基于未来财政补贴或付费,并提供一部分新增订单。如此一来,政府债务就摇身一变成为了“企业债务”,似乎债务压力顿时消减。但未来若干年的财政压力,仍然持续存在;财政支付的压力,也并未得到降低。
EPCF,摇身变片区开发
由基础设施“分期付款”演变成的应付账款,也是主要的地方隐性债务来源之一。过去许多年形成的EPCF欠款,地方政府也无力支付;部分与财政预算挂钩的,也被列入了隐性债务的范畴,成为了化解债务的大难题。
从去年开始,我们关注到部分地方将存量的、需要整改的EPCF项目进行“整改”,摇身一变转为片区开发项目,用土地开发收益对前期工程投资进行平衡。但土地出让金依然源自政府性基金预算,只是从纯政府付费转变了一种计算方式,从债务转为了“投资”。
从各地化解债务的情况来看,部分地区是真化债,但更多的地方既没有财力也没有资源;不过是粉饰报表与挪腾辗转罢了。
真正的地方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必定是一场攻坚战。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杨老师的基建课堂”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原标题: 化解隐债?有真有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