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信合”是陕西省辖内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农村合作(商业)金融机构的集体简称。陕西信合属于地方性银行类金融机构。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省联社)由陕西省辖内107个县(市、区)农村合作(商业)金融机构自愿入股组成,行使对全省农村合作(商业)金融机构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陕西信合诞生于1951年12月1日。经过60年的发展壮大,现已成为机构遍布城乡,从业人员众多,客户群体广泛,业务规模居前,经营机制灵活,结算手段先进,服务功能齐全的现代化金融机构,在陕西经济尤其是“三农”和县域经济的发展中担当着金融主力军的重要作用。
1951年-1958年,为农村信用社组建和发展的第一阶段。这一时期的农村信用社,资本金由农民入股,干部由社员选举,通过信贷活动为社员的生产和生活服务,基本保持了合作制的性质,成为支持农业生产的重要力量。
1959年-1980年,是农村信用社曲折发展的阶段。这一阶段由于受极左路线的影响,农村信用社曾先后下放给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管理,后来又交给贫下中农管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受到严重挫折。
1980年-1995年,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起步阶段。从1980年开始,首先将农村信用社交由农业银行管理,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逐步走上了正轨。
1996年-2003年,是农村信用社发展壮大的阶段。1996年11月,陕西省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农村信用社从省到地市成立了自己的行业管理机构,由人民银行和自身的行业管理机构分别承担对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职能。脱钩后,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朝气和活力,各项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2003年至今,是陕西信合深化改革阶段。2003年6月份,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通知,陕西省作为全国首批八个改革试点省份之一,于2003年底启动了深化改革工作。按照深化改革试点精神,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交给了省级政府。2004年8月,由全省107家县级联社发起组建成立了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代陕西省政府行使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职能。深化改革以来,省联社带领全省农村合作(商业)金融机构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创新固本,求真务实,以规范、质量、效益为主题,不断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转变业务增长方式,全面规范经营管理,努力提高业务发展质量和经营效益。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经营状况明显改善,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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