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字解读: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202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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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化的新常态,金融业发展定调“高质量”与“金融强化”的战略,在房地产价格深度调整,地方债务化解攻坚、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产业转型升级的四重压力交织下,不良资产行业的市场格局,运作模式和技术手段正在经历深度变更。

作者:王彬

来源:负险不彬

目录

一、宏观经济背景

(一)宏观经济走势

(二)监管要求规范

二、不良资产供给情况分析

(一)银行类金融机构

(二)资本市场

1、债券违约情况

2、城投债

3、上市公司破产重整

(三)非金融机构应收账款/票据

三、不良资产行业主体情况

(一)主体分布

(二)市场成交情况

(三)主体展业情况

1、五大AMC经营情况

2、地方AMC经营情况

四、未来发展的趋势

(一)2026年市场机遇

1、房地产风险化解

2、地方政府债务化解

3、中小金融机构化险

4、产业供给侧改革

(二)业务模式的转型与创新

1、资产来源多元化

2、业务品种多元化

3、展业模式专业化

4、经营运作数字化

(三)短期内依然存在的业务掣肘

1、资产估值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仍需提升

2、不良资产税务筹划的精细化仍需加强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化的新常态,金融业发展定调“高质量”与“金融强化”的战略,在房地产价格深度调整,地方债务化解攻坚、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产业转型升级的四重压力交织下,不良资产行业的市场格局,运作模式和技术手段正在经历深度变更。

一、宏观经济背景

(一)宏观经济走势

保持宏观层面上,中国经济在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中展现出较强的韧性,以政策精准调控+内需持续修复为核心驱动力,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2025年GDP首次突破140万亿元,经济运行保持平稳,投资结构持续优化。但不可否认的是,外部市场上全球经济复苏乏力,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出口贸易压力增大;国内经济上也面临结构性转型,房地产行业处于深度调整期,中小微企业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盈利能力下滑。内外部复杂环境将加剧经济的波动性,并传导至金融机构及非金融企业,增厚不良资产及风险资产供给的潜在可能。

(二)监管要求规范

在信用环境偏弱、风险化解压力增大的背景下,近年来国家将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及高质量发展作为并行主线,以监管规范+效能提升为方向,逐步建立健全不良资产配套政策体系,在对不良资产业务进行全流程管控的同时,强化风险防控与纠纷调解、信用修复的配套,推动不良资产行业向规范化、专业化和高效化方向转型,助力化解金融风险,纾困实体经济。2025年度密集出台政策,规范不良资产行业。

2025年不良资产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GB/T5251-2025)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5年2月28日发布

明确贷后催收国家标准。对催收的适用范围、风控要求、制度管理、人员管理、组织安排、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重大事项风险报告,业务信息共享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8号)

国务院办公厅2025年3月5日发布

明确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五大方向,强化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服务能力。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证监会公告[2025]2号)

中国证监会2025年3月14日发布

明确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涉及证券市场相关事项进行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破产充会智能中的信息披露进行自律管理;上市公司应对公司是否存在退市风险,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自查并披露。

《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金发[2025]14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2025年4月3日联合发布

鼓励金融管理机构作为业务主管或指导单位进行金融纠纷调解,探索建立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夯实金融纠纷调解各项工作基础,拓展金融纠纷调解功能作用,提升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整体效能。

《关于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金发[2025]15号)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2025年4月11日发布

一是完善公司治理,健全适配的激励约束机制,防止盲目扩张;二是坚守主业,发挥金融救助和逆周期调节作用,聚焦不良;三是强化风险防控,加快存量处置,严控增量风险,强化资产负债与流动性管理;四是提升监管质效,构建多层次差异化监管体制。实现风险早识别、早干预、早处置。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令[第230号])

中国证监会2025年5月16日发布

延长股份购买资产注入决定有效期至48个月,提升财务、同业竞争等监管包容度,新设重组建议审核程序,明确上市公司吸收合并锁定期规则,鼓励私募基金参与并实施投资期限与股份锁定期反向挂钩,同时适配新《公司法》调整表述。

《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修订》(银登字[2025]12号)

银登中心2025年5月30日发布

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时应按照监管要求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前和存续期内对基础资产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息登记,应包括初始登记和存续期变更登记。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5]16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5年7月15日

一是确定地方AMC性质为地方金融组织;二是明确展业范围、业务品种比例、展业区域等相关内容,规范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红线;三是强化风险管控,设定投融资、关联交易集中度及流动性监管指标,将外部融资额限定为净资产3倍;四是明确监管机构,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负责属地监管,金监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与地方协同监管,共享信息。

《关于优化不良资产转让业务公告期的通知》

银登中心2025年7月30日发布

一是将符合条件的个贷不良资产包挂牌公告期从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二是出让方至少于竞价日前15个工作日(含)在银登中心发布招商公告;三是转让公告所载资产与招商公告一致或基本一致(若最终拟转让资产与招商公告基本一致,则需补充说明资产变动及变动的原因);四是出让方应在转让公告中明确已在银登网发布招商公告,就公告期缩短事项向全市场进行披露,并就转让公告与招商公告的资产一致性作出承诺。

《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令[2025]第7号)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2025年8月1日发布

健全金融基础设施运营、风险管理、公司治理等制度规则体系,明确系统重要性金融基础设施认定标准和宏观审慎管理要求,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检查、处罚、恢复处置、退出等监管规定,统一金融基础设施监管标准。

十一

《信用修复管理办法》(2025年底36号令)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11月26日发布

将失信信息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并设定差异化最短公示期,确定“信用中国”网站为全国统一申请入口,推行“谁认定、谁修复”原则。要求地方平台、政府部门级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如市场化征信机构)必须与“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同步更新。

十二

《关于延长不良贷款转让试点期限的通知》(金办便函[2025]1263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5年12月29日发布

一是将不良贷款转让试点期限子啊2022年政策基础上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在接续政策出台前,试点业务将持续开展;二是健全违规问责机制,明确问责机制需统筹考虑责任认定、本金损失、主次要责任等因素,强化机构主体责任。

二、不良资产供给情况分析

当前中国经济步入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新时期,此前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积聚的信用风险、现金流压力加速显现,银行不良贷款率稳步上行,信托风险项目规模快速增加,全国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规模逐渐增大,经济金融环境呈现波动趋势,国内不良资产潜在规模亦呈逐渐扩大态势。

(一)银行类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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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金融监管总局会对全国商业银行主要监管指标的统计显示,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质量较好,整体不良贷款率相对较低。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和资产质量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高度正相关。虽然通过近几年大力度的不良资产化解工作,不良率有所下降,但与其他类型银行相比,依然处于较高水平。从不良资产的构成中,存量上以国有银行为主,而增量上则以中小银行、农商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

根据国泰海通银行马婷婷团队统计银登中心数据显示,2025年不良贷款转让业务公告挂牌项目单数合计约1274单,共涉及未偿贷款本息和4329亿元(其中涉及本金2691亿元、利息1638亿元),较2024年大幅增加58.8%,2025年银行明显加大不良贷款转让和对已核销资产的清收处置,且不良转让已成为主要的不良贷款处置渠道。按季度来看,2025年四个季度公告的不良贷款未偿本息和分别为682亿元、882亿元、986亿元、1779亿元,为优化资产质量指标,释放资本占用,临近年末银行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

从底层资产看,2025年不良贷款转让构成中(未偿本息和口径),对公贷款、信用卡贷款、个人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及经营性组合贷款的占比分别为18.7%、32.2%、38.2%、3.3%、7.6%,而2024年的不良贷款转让结构中,对应比例分别为30.2%、20.5%、32.3%、8.2%、8.7%,2025年个人不良贷款转让规模同比大幅增长85%,特别信用卡不良贷款的挂牌转让规模达到1392亿元,成为增量主力品种。结合逾期天数看,信用卡不良处置周期相对较长,加权平均逾期天数在4.4年左右(中位数),消费贷在1.6年左右(中位数)。

从供给来源看,国有大行、消金公司参与度有所提升。2025年不良贷款转让方中(未偿本息和口径),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消金公司的占比分别为18.0%、43.0%、9.8%、1.4%、26.9%,而2024年的不良贷款方,对应比例分别为14.7%、53.0%、11.3%、1.4%、17.5%,股份行仍是主要的不良贷款出让方,而国有大行及消金公司的挂牌业务量也有明显增长,国有大行增量主要集中在信用卡业务,消金公司主要集中于个人消费贷款。

(二)资本市场

1、债券违约情况

自2014年开始,中国债券市场打破刚性兑付,债券违约加速,2018年到2019年达到违约高峰。伴随着疫情影响的逐渐减弱,债券市场的风险逐步化解,违约有所改善。根据瑞联平台2025年中国不良资产市场发展报告统计,2025年债券市场违约规模显著下降,展期规模普遍上升,30家发行人实质性违约(其中民营企业25家,占比83.33%),涉及境内外债券59只债券,债券实质违约规模同比下降65.5%至640.11亿元。其中,境内债券市场实质违约规模为396.16亿元,同比减少52.3%。海外债市场有8家发行主体的9只债券出现违约,均为房地产企业,违约规模为34.85亿美元,同比减少76.1%,违约规模占比由上年的55.1%下降至38.1%,与此同时,债券展期规模同比上升94.1%至1485.3亿元,涉及41个主体和146只债券,其中没有海外债券展期。行业分布上,违约主体不再集中于房地产企业,2025年在国内债券市场违约的企业主体共有22个,其中有6个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约债券规模占比为37.8%,随着政府部门持续优化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措施,房地产企业风险将逐渐出清,违约情况有所改善。除房地产企业外,债券违约规模占比较高的分别为财产与意外伤害保险13.4%,其他多元金融服务10.1%,电气部件与设备8.9%。

2、城投债

2025年城投债发行规模约5.18万亿元,同比下降16.1%,在到期偿还规模提升至5.42万亿元背景下,全年净融资额转为-2382亿元,结束此前以来“借新还旧”维持扩张的运行模式,标志着城投平台整体融资能力明显弱化,随着监管约束加强及地方财政承压,外部资金对存量债务覆盖能力持续下降,城投债市场正由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压缩与结构出清阶段。从发行结构看,2025年全年发行规模约5.18万亿元,其中,私募债发行规模为1.91万亿元,占比36.8%;中期票据规模约1.47万亿元,占比28.4%;超短期融资权与一般短期融资券合计占比约17.7%。从期限结构看,2025年城投债发行高度集中于中短期限区间,1-3年期与3-5年期发行规模分别约1.59万亿元与2.18万亿元,占比分别为30.6%和42%,合计超过7成,1年以内短期品种规模为1.07万亿元,占比20.6%。从募集资金投向结构看,2025年城投债融资用途高度集中于存量债务滚续,全年约4.24万亿元资金用于“借新还旧”,占比高达81.8%,另有约6955亿元用于直接偿还有息债务,占比13.4%,合计超过九成资金投向债务存量管理领域。其中,部分城投债已出现兑付危机,2025年末,总资产达218.67亿元的河南省登封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一笔3711.87万元的担保贷款逾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6年1月31日,青岛上合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票据承兑逾期余额为3.99亿元,累计逾期发生额为13.35亿元。当前,弱资质主体再融资难度上升,流动性逐步积累,不排除后续会有债务展期、重组和市场化风险处置的可能。

3、上市公司破产重整

2025年中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市场在监管框架全面强化的背景下,呈现出"数量稳定、质量提升、效率优化"的显著特征。根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2025年度报告》以及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等权威机构的统计数据,2025年度全国共有21家上市公司(被)申请(预)重整,该数字涵盖庭外重组、预重整申请以及正式重整申请等多种程序启动方式。这一数字较2024年的29家有所下降,降幅约27.6%,反映出在《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座谈会纪要》)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全面实施后,监管层通过事前审查机制实质性过滤不具备重整价值的公司,促使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业务更加规范。经统计,2025年度全国共有15家上市公司的重整计划被法院裁定批准,与受理数量持平,实现了"受理即批准"的高效率转化,重整成功率(以受理为基数计算)达到100%。这一数据与2024年的11家相比增长36.4%,与2023年的15家持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国自2007年《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累计已有144家上市公司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其中2019年至2025年七年间共计90家(各年度清单如下表),占历史总量的62.5%,显示出近年上市公司重整市场的持续活跃与制度效能的稳步释放,2025年度裁定批准破产重整的上市公司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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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金融机构应收账款/票据

伴随整体市场环境的变化、资产结构的调整、风险偏好的变化,企业经营压力增长,偿债能力堪忧,应收账款回收难度不断上升。尤其是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下,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需要整合或者转型升级,对资产及债务重组的需求显著提升,由此导致回收周期不断延长,带动不良资产规模持续上升。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39.20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1%;发生营业成本118.75万亿元,增长1.3%;营业收入利润率为5.31%,比上年下降0.0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188.41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3%;负债合计108.58万亿元,增长4.2%;资产负债率为57.6%,虽然比上年末下降0.1个百分点,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27.43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7%;产成品存货6.73万亿元,增长3.9%。企业在所面临的经济遇冷和偿还债务双重压力还在进一步加剧,部分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或将逐步沉淀形成坏账,继续增厚不良资产储备。整体上,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规模近年来保持一定规模的增长,整体市场环境的变化,资产结构的调整,风险偏好的变化,依然会导致不良资产持续增加。

三、不良资产行业主体情况

(一)主体分布

不良资产出让方主要包括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这三类机构作为不良资产一级市场出让方,通过直接出售、委托处置等多种方式将不良资产转让给处置方。在一级市场上,目前不良资产中间处置环节主要有国有五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六十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AMC)、银行系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和外资系资产管理公司四类。它们既是不良资产一级市场的接收方、处置方,也是不良资产生态链中最主要的参与者,既可以将其收购的不良资产包通过处置、重组、不良资产证券化等方式与不良资产包债务人的关联企业、上下游企业或者财务投资者达成处置协议实现盈利,也可以通过改善企业经营模式逐步提升企业资产价值,最终通过资产置换、并购、重组和上市等方式退出,实现债转股资产增值,获取收益。此外,还可以通过再次出让,将不良资产包整包或分包卖给二级市场上的非持牌民营机构、个人投资者、秃鹫基金等,赚取利差收益。

二级市场主体则主要是非持牌不良资产经营机构,具体包括:民间资本成立的专门从事不良资产管理业务的一般企业;大型企业集团设立并以处理企业集团内部不良资产为主的财务公司;从事不良资产清收、并购重组等业务的民间机构;境外投资者;秃鹫基金等。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拍卖公司及资产评估机构等周边市场共同构成了不良资产行业的生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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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完整的生态体系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系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外资系资产管理公司是连接一级市场(收购)和二级市场(处置)的枢纽,是整个不良资产行业运行的核心枢纽。

(二)市场成交情况

根据浙商资产研究院《金融不良资产市场交易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2025年持牌机构(AMC)招标规模约为25426亿元,同比大幅上升61.7%;非持牌机构招标规模约为6039亿元,同比上升338.6%。在成交市场,银行转出债权成交规模约为2307亿元,同比下降23.5%;持牌AMC转出债权成交规模约为3093亿元,同比上升35.6%;非持牌机构转出债权成交规模约为1452亿元,同比增长约5.4%。2025年全年债权市场的招标总规模显著高于2024年,但成交市场呈现结构性分化,整体流动性格局发生转变。

全国债权市场招标及成交规模走势图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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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来源:浙商研究院

数据显示,从全国的区域市场情况来看,在AMC债权招标方面,广东省规模约为4295亿元,占比16.9%,河北省规模约为2390亿元,占比9.4%,辽宁省规模约为2282亿元,占比9.0%。在银行债权成交方面,北京市规模约为468亿元,占比20.3%,浙江省规模约为397亿元,占比17.2%,广东省规模约为268亿元,占比11.6%;在AMC债权成交方面,山东省规模约为363亿元,占比11.7%,浙江省规模约为334亿元,占比10.8%,北京市规模约为316亿元,占比10.2%。

(三)主体展业情况

五大AMC目前在不良资产市场中依然占据主导地位,但伴随着行业的不断完善,地方性AMC、私募基金等机构的市场份额将逐渐扩大,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

1、五大AMC经营情况

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近四年一期财务数据如表所示(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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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方AMC经营情况

自2013年政策放开以来,地方AMC获得较大的发展空间。但伴随监管体制更加健全,地方AMC在自身资源禀赋的加持下,结合区域特点,差异化发展的特点更加明显。

一是区域差异化发展特征明显。《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地方AMC将更加聚焦省内业务资源的整合与推进,同样受此影响,区域禀赋成为影响地方AMC展业及营运能力的最核心要素。从区位发展上看,长三角、珠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沿海地区的区位优势继续保持并扩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新动能,区域内的地方AMC借此在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及风险化解的过程中获取更多展业机会,业务模式也日趋多元和灵活;中部区域资源环境承载高,在承接沿海区域产业梯度转移及产业转换赛道时,触发资产剥离、债务重组及并购重组等不同业务机遇;西部区域逐步推进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借助“一带路”建设、长江经济展等重大战略机遇,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对外开放,随着西部区域基础设施尤其是交通基础设施的大幅度改善,在承接东部区域产业转移方面的基础和优势也更加明显,对地方AMC提供了新的业务发展机遇;东北区域受宏观周期波动和内生动力不足的影响,经济处于转型调整时期。虽然信用资产承压的环境下能够为地方AMC经营提供较为丰富的资产来源,但当前东北区域尚处于营商环境改善和市场信用环境修复期,固定资产交投活跃度仍较低迷,带来的处置难度加大。从业务模式来看,市场化经营程度高、民营经济活跃的区域,地方AMC不良资产处置业务主要围绕区域内中小民营企业的银行信贷不良债权;而在民营经济活跃度较弱的区域,叠加地方债务负担较重,地方AMC作为重要的金融风险化解载体,围绕地方国企债务融资需求或债务重组开展的非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业务比重较高。

二是主业占比提升但资产固化程度较高。地方AMC以批量收购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为主业,同时匹配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收购、重组重整为辅。其中,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出包通常伴随较大折扣率,能够形成一定缓冲,地方AMC再通过诉讼清收、拆包转让等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包取得收益,根据《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地方AMC近3年年均收购金融不良资产投资额占新增投资额的比重应当不低于30%。政策出台后地方AMC都在不同程度的加快整改进度,回归主业的进程不断加快。从财务报表口径分析,地方AMC的资产主要集中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且流动资产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主,主要来自于收购的金融不良资产包。由于不良资产处置程序通常较长,且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可即时变现能力弱,因此地方AMC主体的资产固化程度普遍较高。

四、未来发展的趋势

当前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在发展动力深度变革,新旧动能转换的必经阶段,存量领域的风险释放成为资源重新配置的重要环节,房地产、地方政府债、中小金融机构分化、传统工业转型升级等领域均为不良资产市场提供了多元增量供给。而不良资产管理行业正在经历从风险处置到价值再造的深刻变革。

(一)2026年市场机遇

可以确定的是,在未来一段时间,不良资产行业将进入全面严监管的规范发展时代,行业持续回归主业、向好发展,内部整合趋势延续,竞争格局持续分化、业务开展加速竞合。结合2026年经济走势及监管导向,如下四个方面将会形成结构性的市场机遇:

1、房地产风险化解

随着高风险房企杠杆率攀升,房企账面现金减少,以及叠加开发商债务重组进程,房企信用风险持续暴露,预计未来若干年每年仍将新增大量的房地产类不良供给。根据《毕马威:中国不良资产行业发展研究(2025)》,2025年房企到期债务规模达到5257亿元,销售回款乏力导致再融资缺口巨大,银行业房地产不良贷款规模随之上升。同时区域热度分化显著,广东,浙江,重庆,四川,江苏等热点城市成交了整体高于去年同期,而在低活跃度城市的商业物业中,流拍现象频发,高活跃度区域可支撑AMC快速匹配交易对手,缩短处置周期,降低资金占用成本,相反,低活跃度区域资产不仅变现缓慢,还可能因长期持有而承担维护费用,进一步侵蚀资产价值。债务违约与资产贬值的负反馈循环导致不良资产包不断下行,不良资产经营主体的存量资产中,部分资产处置价格甚至低于资债权收购本金,只能通过拉长周期,合作处置等方式控制亏损。在监管导向上,《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发挥在不良资产处置、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与地方政府、商业银行、房地产企业等共同协商风险化解模式,推动加快资产处置,2024年将该政策有效期进一步延长至2026年底,旨在延续房地产风险化解思路,发挥资产管理公司在房地产纾困领域的风险化解职能。同时,根据《毕马威:中国不良资产行业发展研究(2025)》研究表明,房地产价格下行趋势普遍有所收敛,后续可能为不良资产盘活提供一定空间。

2、地方政府债务化解

2024年,中央退出12万一元的一揽子化债方案,不断夯实地方政府(包括融资平台)的资产负债表,但隐性债务化解是一条漫长之路,渐进式风险缓释策略将持续向市场输送基础设施类不良资产,为不良资产市场提供较大资产来源。

政策导向上,2023年以来,央地政府采取了财政、金融等多种措施化债,地方债务流动性风险阶段性缓释,然而地方债务结构性、区域性问题仍突出。2024年“730”政治局会议要求“完善和落实地方一揽子化债方案,创造条件加快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需增加化债增量政策储备、优化和丰富化债手段,不良资产经营机构作为增量化债政策的重要选项,未来仍有充分发挥其收购、管理、处置不良资产的独特专业优势空间。

从城投债到期总偿还规模看,2026年城投债到期规模约为4.95万亿元,3-4月及8-9月形成两轮高峰,单月到期规模普遍在4000亿元以上,从到期主体看,偿还压力高度集中于基础设施建设(占比36.5%)、产投平台(占比22.0%)及交通运营类平台(占比13.1%)合计占比超过七成,该类主体经营性现金流造血能力有限,对财政支持与融资环境敏感性较高。在当前净融资由正转负的背景下,集中到期特征将放大流动性冲击风险,展期、重组及市场化处置需求或将出现阶段性释放。

3、中小金融机构化险

自从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统筹化解风险要求以来,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节奏明显加快,当前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化解普遍存在如下痛点:一是历史包袱沉重,盈利能力,不良化解空间及资本补充渠道有限,财务资源紧张;二是处置手段相对单一,以来传统催收和诉讼,缺乏市场化处置思路及经验;三是不良资产成因及法律关系复杂,抵债资产及瑕疵资产较多,投资者意愿不高,处置难度较大。

为强化以AMC和地方AMC为主体的不良资产经营机构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监管机构先后出台《关于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主业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指导意见》《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主业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指导意见》等政策,赋予不良资产行业更为宽松的市场环境,不仅扩大和加强了不良资产经营机构处置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不良资产的范围和能力,同时通过结构化交易的设置,减少各方分歧,提升处置效率。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AMC参与风险化解的积极性和可行性,也为AMC创造了更多业务机会和业务空间,此外,为增强对反委托业务的监管力度,还规定属地金融监管局应对受托的原债权金融机构实施风险监测,提出监管要求,引导不良资产经营机构与中小金融机构协同合作、共同化险,加快处置。

4、产业供给侧改革

我国供给侧改革进入深化阶段,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通过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重塑供给体系,过程中,需要盘活闲置存量资源,整合非主业资产,重组剥离两非两资业务,产业升级和存量资产盘活为资产管理公司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业务模式的转型与创新

宏观经济层面的挑战深刻影响不良资产行业,对不良资产的价值、流动性和处置周期等都带来了直接冲击,简单购入处置已经难以满足价值提升需求,只有综合运用发展、挖掘和提升资产价值的各类手段,才能实现资产的盘活与最大化。不良资产市场正在经历从风险处置到价值再造的深刻变革,不良资产管理公司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也体现出了新的特增,不良资产行业整体表现出市场容量和供给持续增加,业务领域更具有多元化特点,处置模式升级,价值重塑空间广阔等基本特征,当前,不良资产细分领域与特殊机会涌现,监管政策导向明确,不良资产管理在金融风险和区域风险防范环节工作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资产来源多元化

受制于经济转型压力,实体经济风险不断传导至银行类金融机构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导致不良资产行业供给端资产类型更加多元化,来源渠道不仅包括传统银行类金融机构,非银类金融机构(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公募基金、保险资管等),也包括类金融企业(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及实体企业,不良资产类型不同,供给多元,由此推动针对不同品类的不良资产业务也从零星试水的尝试性突破,转向规模上量的全面铺开。

2、业务品种多元化

当下国内不良资产多点分散、区域风险分布不均,导致不良资产行业的非标属性更加明显,定制化特点突出,相较于成熟的传统金融行业,不良资产经营需要更多的市场敏锐性和业务开拓性,通过机会性业务的把握,构建多元化收益的路径,才能缓解行业双周期的特性,确保经营的可持续性。

尤其是在当下,伴随着市场供给类型已扩容至传统银行不良、重组资产、信用受损资产、法拍资产、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纾困、央国企“两非两资”清理,以及房地产债务危机,地方债务化解和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等不同品种。对应的不良资产业务类型也更加多元,才能在不同的细分市场中把握业务机遇,提升经营能力。

3、展业模式专业化

在市场需求更加专业化,政策导向更加精准化的当下,不良资产行业的产品复杂性不断提高,专业性不断加强,以往赖以为生的资金业务(即通过提供资金解决流动性的初级金融服务)增量空间不断压缩,倒逼不良资产经营机构需要进一步下沉市场,贴近实体经济,盘活存量资产,结合不良资产的特点,定制化开展业务。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的资产评估、风险定价、资源配置、融资成本、风险管控、合规运作等提出了全方位的更高要求。

在业务手段上,也从传统的不良资产批量收购+拆分转让/司法催收手段向更加“投行化”的重组重整类业务模式转型,尤其是针对亟需纾困的问题企业,通过对资金、资产、业务板块、技术和管理的重新导入,再次配资企业在行业领域,空间形态、会计报表、产业链位置等方面的调整,运用并购重组、破产重整、债转股、S基金等方式,灵活调动行业、产业、资金等各类资源,推动问题企业转型升级,发挥不良资产经营的另类投行作用,通过价值再造实现企业重生。

4、经营运作数字化

为承接个贷不良这个万亿级市场,大量不良资产经营主体开始尝试业务转型,并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业务各个环节,利用AI进行资产智能估值、通过线上平台扩大投资人触达范围、利用数据模型优化处置策略等也逐步从个贷不良业务向更多业务品种辐射,从而带动整个不良资产行业的数字化进程。可以确定的是,数字化转型速度、智能化应用深度、线上化触达广度,将成为不良资产行业未来资产处置效率,资源配置整合、运营成本降低的关键性要素。

(三)短期内依然存在的业务掣肘

1、资产估值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仍需提升

当前环境下,简单的收购后处置往往难以获得最佳收益,甚至可能出现处置价款不足以覆盖资金成本、人成本和交易成本。不良资产经营需要进准识别被收购资产,多维度挖掘价值,提升价值,才能在化解风险的同时获得合适的收益。因此,在项目筛选过程中,对于不良资产的价值评估与风险定价,需要综合运用在风险体质、项目评价、损益分析等各方面的统筹考虑,通过衡量价值提升程度,为资产以最佳价格处置提供支撑,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估值与方案设计、业务管控、风险防控及合规运作的联动,才能满足当前及未来不良资产经营的现实需要。

2、不良资产税务筹划的精细化仍需加强

随着不良资产行业的发展,参与主体、业务模式、交易类型等不断丰富,不分业务的税务处理存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空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折价收购不良资产的增值税处理,不良债权转让收益的增值税处理,重组业务逾期利息的税务问题,不良资产损失的税前抵扣问题,给不良资产处置及金融风险资产化解带来了较大的税务风险。目前金融机构所适用的行业性税收政策通常也用来规制不良资产经营机构,但是二者在业务结构、底层逻辑上存在较大的差异,未来仍需结合不良资产行业的特点,制订更契合不良资产业务特点的税务征收及管理标准,才能真正打通不良资产盘活及输血实体经济的“肠梗阻”,释放不良资产经营主体活力,推动行业更加规范化、标准化运作。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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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万字解读: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2026年版)

负险不彬

王彬:法学博士、公司律师。 在娱乐满屏的年代,我们只做金融那点儿专业的事儿。微信号: fuxianbu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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