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

《民法典》实施后,履行期限届满前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有效!

《民法典》实施后,履行期限届满前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有效!

齐精智律师提示《民法典》颁布后上述学说不再妥适,无论履行期届满之前还是之后都不能依据禁止流质而判定无效。
齐精智 齐精智 2022/04/01
最高院:委托人委托银行放贷,到期后可以直接诉请行使抵押权!

最高院:委托人委托银行放贷,到期后可以直接诉请行使抵押权!

银行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知道委托人存在),借款人提供抵押物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银行为抵押登记上的抵押权人,借款人无力清偿到期贷款的,委托人可以不经过银行直接对案涉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最高院:判定配合过户的裁定,不属具有直接变更物权关系的文书!

最高院:判定配合过户的裁定,不属具有直接变更物权关系的文书!

执行法院债权人强制执行申请,裁定“将债务人所有的案涉房屋过户给债权人,相关手续由双方自行办理”,之后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在债务人之后进入破产清算情况下,债权人要求针对该房屋行使取回权的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院:债权人在抵押财产两次流拍后拒绝抵债,不影响申请拍卖债务人其他财产!

最高院:债权人在抵押财产两次流拍后拒绝抵债,不影响申请拍卖债务人其他财产!

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贷款,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查封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抵押财产及其他属于债务人名下但未被抵押的财产,在债权人申请法院拍卖案涉抵押财产两次流拍后又不愿意接受以物抵债的,当然可以重新申请法院拍卖被查封的其他属于债务人名下但未被抵押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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